企业呼声直通车
劳动用工社会保障
1.问:嘉定区一些企业反映,员工的社会工龄(非本企业工龄)很难判断,使企业在确定休假等待遇方面容易引发纠纷。
答: 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了请示。
2.问:雅风企业发展公司反映,部分员工想跳槽时不主动提出,通过偷懒、误工等行为“争取”让企业辞退,以获得更多赔偿。一些企业为此被迫成倍增加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人员,应付不断增加的劳资纠纷。
答: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的,企业可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问:普陀、南汇等区部分企业反映,《劳动合同法》片面强化保护员工权益,而对保护企业合法合理权益没有措施,部分员工靠《劳动合同法》“有恃无恐”,甚至以此勒索企业,企业常常被迫“破财消灾、息事宁人”,不仅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而且影响企业和员工的和谐关系。
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按照筹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关系的理念,注重规范劳动力市场,鼓励企业积极用工。
4.问:虹口区一些企业反映,劳动部门接到投诉电话即要求企业提供大量财务、考勤记录,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建议初步核实后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按照筹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关系的理念, 并拟从强化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建立举报案件评估机制、探索落实投诉当事人举证责任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5.问:金山卫镇建议,借鉴浙江省的做法,要求劳动密集型企业按人数缴纳劳动保障金,防止恶意欠薪。对部分开工不足、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相关部门要关心并加强监控,对可能出现的企业倒闭要制定处置预案,防止引起社会矛盾。
答: 2008年12月,与财政局共同拟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欠薪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将欠薪保障资金下沉至区县、垫付审批权限下沉至区县,实行快速垫付,供及时化解企业欠薪矛盾。
6.问:长兴岛一些企业建议,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以减轻企业的培训负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答: 市政府已将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的指标纳入200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完善。
7.问:朝华律师事务所反映,《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过高估计了员工素质、过高估计了企业管理水平、过高估计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使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陷入困境。
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研究稳妥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操作办法,配合做好地方法规的修订准备工作。
8.问:青浦区一些企业建议公安机关对一些专司勒索企业、黑帮性质的所谓劳动中介和“经纪人”进行严厉打击,创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答:

公司反映的是劳资纠纷涉及的补偿金一事。经劳动和信访部门协调,公司与员工达成新的工资调整方案;之后公司辞退了在纠纷中起挑头作用的员工,并支付了补偿金。据掌握的情况,未发现黑帮性质团伙。

9.问:黄浦区一些企业反映,建议直接降低四金社会统筹缴纳比例,等经济形势好转后再行恢复。
答: 2009年暂不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
10.问:崇明县一些企业建议,对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区别设立最低工资标准。
答: 不对崇明等区县单独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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