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信提〔2020〕0168号
高富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其中首次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您提出的建议具有高度建设性,为我委正在牵头推进的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关于将数据市场化配置制度作为“新基建”建设组成部分的建议
前期,我委结合新基建等新战略,大力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初步形成了数据红利深度释放,技术产品爆发增长,创新企业持续涌现,产业生态日趋繁荣,支撑体系日益完善的态势。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向上海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市经信委已启动《上海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制定工作,将深入研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为下一步本市大数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好规划,力争到2023年,在大数据领域形成以数据要素市场化为底座,以数据开放、数据运营、数据流动、行业应用为四大支柱,带动X个产业数字化发展的1+4+X体系,形成数据要素配置市场化、数据流动规范化、行业赋能场景化的发展格局。同时,针对数据价值实现的新范式,市经信委组织开展了《行业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实施路径》的课题研究,并在医疗领域开展了试点工作,有望进一步在各行业推广。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国内首个医疗大数据训练设施建设,为大数据赋能医疗健康行业提供有力基础支撑。
二、关于建立商业、技术和法律三位一体数据流通秩序的建议
在法律框架方面,经过前期工作,本市于2018年出台了《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2019年出台了《上海市公共数据暂行办法》,在理论上与国际接轨,在实践层面上全国领先。同时,市大数据中心正牵头研究《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本市公共数据管理的法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流通模式方面,上海开展数据交易探索较早,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数据权属问题是制约数据交易模式深入发展的瓶颈。我们考虑从实践角度出发,探索一条在充分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基础上,以数据便利化、市场化流通为核心的务实道路。在技术支撑方面,我们组织社会主体开展了区块链、联邦学习、数据沙箱、隐私计算等多种新技术、新模式,为数据高效安全流通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开展试点探索,固化改革成果,形成商业规则、技术规则、法律规则相互结合的有机体系。
三、关于打造两类公共数据开放的建议
目前,市经信委正在牵头开展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并由市大数据中心建设了全市统一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平台中汇集的公共数据均为无偿开放,同时考虑到部分数据安全要求、技术要求高,因此设计了有条件开放的工作机制,并在普惠金融、交通出行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在行业数据方面,我们建立了医疗、交通、教育、科研、工业、社会信用等11家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融合产学研用多方主体数据资源和技术能力,形成了交通大数据行业服务平台、医疗专病数据库等行业服务产品,并正在探索数据长效运营的管理机制。
四、关于建立统一的数据资源管理机构,助推数据利用秩序监管的建议
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数据治理和应用的有关精神,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共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等文件,确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厅作为本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具体承担公共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应用管理,组织实施“一网通办”;市经济信息化委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和重要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开放、社会经济各领域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等工作。经过不断理顺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在数据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本市已初步建立起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框架,我们将在现行机制基础上,结合本市信息化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吸收您的意见,结合有关工作,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本市数据要素市场。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联系人姓名:薛威 联系电话:2311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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