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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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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为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的日常工作。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机构规格为相当于副局级。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本市无线电频率使用方案的制定、组织编制本市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固定无线台(站)布局规划,明确重点无线电台(站)有关保护要求。

 

    (三)负责本市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审批,根据法定权限对无线电频率、呼号进行指配,核发电台执照,并依法实施监督。

 

    (四)负责组织本市无线电电磁环境和无线电台(站)信号监测、无线电发射设备和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检测,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五)承担本市无线电管制的组织实施,组织本市重大活动、重点区域和突发事件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市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七)依法对本市无线电管理方面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

 

    (八)承担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建明  市无线电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无线电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纪检组长、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局工会主席

 

                市无线电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无线电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和督办;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信息化的整体规划和应用推进;协调处理局日常工作和文秘、信息、公务接待、档案、纪要、保密、督查;组织实施内外部宣传报道;负责局、站财务计划、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依照职责负责包括录用、考核、奖惩、调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管理等干部人事工作。

 

              (二)监督检查处

              监督检查处负责贯彻各级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市相关立法规划和计划;研究起草本市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本市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强制;组织开展无线电专项检查;负责受理无线电管理违章举报、投诉及信访,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和纠纷;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本市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频率管理处

              频率管理处负责贯彻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划、分配及指配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市无线电频率使用的中长期规划、政策及方案;依法开展本市无线电频率分配和指配等行政许可工作;承担省际、军地及行业间频率协调;牵头组织实施本市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牵头拟定本市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监测设施的建设;负责频率占用费征缴等工作。

 

              (四)台站管理处

              台站管理处负责贯彻国家关于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本市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布局规划,拟定包括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重点台站等在内的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本市无线电台(站)设置、呼号指配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并实施监管;按照分工承担省际、军地及行业的台站设置协调工作;牵头拟定本市无线电检测技术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检测设施的建设;负责本市相关无线电协会和业余无线电发展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人员编制核定为30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非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正处级),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地承担全市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等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监测全市无线电台(站)发射特性。

  (二)查找无线电有害干扰源。

  (三)测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四)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五)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上海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联系电话:(02164456669

  地址:上海市淮海路132923

 

 

   监测室工作职责

  参与本市无线电监测网建设,承担监测任务,开展各项监测任务,从技术上来保证国家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贯彻和执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以防止有害干扰,确保各类无线电设备正常运行,使有限频谱资源得到合理的、科学的、有效的开发利用。

 

  1. 监测无线电台的发射,检查其工作是否符合已批准的技术条件;

 

  2. 监测有害干扰和非法无线电发射,利用测向交绘技术,尽快发现和判明干扰源和非法电台;

 

  3. 监测频谱利用(占用度)数据,为频率指配和频率规划提供技术依据;

 

  4. 协助处理申诉和查询;

 

  5. 对水上、航空、广播电视、遇险业务的专用频率实施保护性监测;

 

  6. 电磁环境测试;

 

  7. 监测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

 

  8. 建立监测室的技术资料档案;

 

  9. 逐步完善监测室的各类设备、功能配置;

 

  10. 执行上级指定的非常监测任务。

 

 

   检测室工作职责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检测室作为监测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无线电管理工作中检测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的任务。

  1承担检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1)对新入网及新设无线电台(站)设备的验收检测

  (2)对在用的各类无线电通信设备进行年检或定期检查 

  (3)对在上海地区进口或生产的无线电设备的抽查检测

  (4)承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检测任务

  (5)配合无线电监测的干扰查处,对干扰设备作技术指标检测,提供处理意见

  (6)配合行政执法,查处非法设台,对违章使用无线电设备进行技术检测

  (7)在重要会议和重大赛事等特殊场合,做好入场无线电设备的检测工作,确保会议和赛事的顺利进行

  2、为无线电管理局进行频率指配、台(站)布局提供技术审查依据;

  3、为制订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法规提供技术依据;

  4、为无线电设备供应商和广大无线电设备用户提供技术服务; 

  5、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发工作。 

 

 

   综合网管中心工作职责

  1. 根据国家级信息系统建设目标和规划,制订所管辖区内的信息系统建设目标和规划;

 

  2. 根据国家级制定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结合所管辖区内的实际工作情况,细化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

 

  3. 配合国家级完成国家统一规划、建设信息系统中省级节点的建设和实施工作;

 

  4. 建设和开发除国家级统一建设的信息系统中的其它项目;

 

  5.负责组织对单位内部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6. 保证全市网络及与国家无委联网的安全、稳定及畅通;

 

  7. 保证台站数据库、邮件系统的安全及稳定;

 

  8. 保证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

 

  9. 单位内部局域网络及邮件系统的维护

 

  10. 办公室的PC机及各类外设的安装及维护

 

  11. 无线上网CDMA1X系统的维护

 

  12. 子地图的维护更新及格式转换等工作

 

  13. 各类数据库的维护、备份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14. 网络安全,病毒的防治

 

  15. 单位外网线路的维护,用户的设置管理

 

  16. 电话系统的维护

 

  17. 做好单位信息化方面的规划、建设、培训、推广工作

 

  18. 监测站财务工作

 

 

   研究室的职责

 

  1、负责审核、组织科研工作;

 

  2、负责拟定和协调研究课题,实施项目的管理;

 

  3、负责策划、组织有关的调研、科研和各类学术活动;

 

  4、负责组织研究成果的评比、交流;

 

  5、确定和制定本室研究目标、课题以及工作计划;

 

  6、负责本处室的工作协调和人员管理;

 

  7、负责承办其他工作。 

 

  1. 主办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邮编:200125 电话: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点

  2. 沪ICP备10013419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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