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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业信息 2021年第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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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11-09】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针对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针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意见要求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针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意见要求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

  针对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意见要求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针对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意见要求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针对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意见要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


工信部批复组建4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批复组建国家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国家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国家智能语音创新中心等4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国家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依托深圳市汇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组建,主要股东包括通信核心器件、材料、天线、终端等领域的行业骨干力量。创新中心将围绕5G中高频器件领域重大需求,聚焦新型半导体材料及工艺、5G中高频核心器件、面向射频前端的硅基毫米波集成芯片等三大研发方向,支撑我国5G中高频器件产业创新发展。

  国家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依托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组建,主要股东包括中建材蚌埠设计院、中科院上海光机所、惠科股份、武汉理工大产业集团等行业骨干单位。创新中心将重点围绕信息显示玻璃、新能源玻璃、节能环保玻璃、特种玻璃等方向,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测试验证、中试孵化及行业公共服务等创新能力建设,助推我国玻璃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

  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依托青岛国创智能家电研究院有限公司组建,主要股东单位为海尔、美的、海信、方太、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行业骨干力量。创新中心将聚焦家用电器高端化、智能化、场景化的发展方向,重点在本体技术、智能技术、安全技术、场景技术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提升我国高端智能化家电行业技术创新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国家智能语音创新中心依托合肥智能语音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组建,主要股东为科大讯飞、寒武纪、优刻得、中科类脑等行业骨干力量。创新中心将围绕多语种语音识别、语音合成、语义理解和专用人工智能语音芯片等研发方向,构建集共性技术研发、测试验证、中试孵化和成果转移转化于一体的创新平台,提升我国智能语音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批复要求广东省、安徽省、山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协助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围绕相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方向,尽快落实用于技术开发、测试验证、中试孵化、成果转化、投融资及人才培养等相关设施,并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建设。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1》发布——自贸试验区:“新”火相传 红利凸显

 

  商务部研究院近日发布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1》。《报告》系统梳理总结了2020年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进程和成果,包括综合发展篇、制度创新篇和年度专题篇(服务新发展格局),同时收录了2020年复制推广的37项改革试点经验、2020年自贸试验区大事记等附件。

  综合发展成效凸显

  《报告》指出,截至目前,中国已批准设立六批共21家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片区达到67个,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进行改革创新的实践和探索。

  同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各自贸试验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前五批18家自贸试验区实现进出口总额4.7万亿元,以不到全国4‰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4.7%的外贸规模;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1763.8亿元,新设外资企业6472家,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7.6%和16.8%。此外,各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对标国际经贸新规则,进一步提升产业赋能能力,进一步服务国家战略,充分释放了制度创新红利,为中国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制度创新持续突破

  《报告》显示,2020年,各自贸试验区继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持续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探索,丰富制度供给,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深化改革探索,破解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围绕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以及各自所承担的差别化试点任务,形成了众多创新性强、集成度高、特色鲜明的制度创新成果。

  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各自贸试验区推动并联化、在线化、精简化和标准化;在贸易便利化方面,自贸试验区创新贸易运输方式、创新通关监管模式、创新贸易平台功能以及创新贸易业态模式;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自贸试验区探索开放条件下金融监管新模式、金融开放创新的落地实施路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业态、跨境金融服务新模式;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自贸试验区集聚事中事后监管合力、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以及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管理能级;在产业链开放发展方面,自贸试验区降低研发环节成本、集聚生产环节动能、提升贸易环节效率、拓展对外投资空间以及夯实保障环节基础;在要素资源保障服务方面,自贸试验区创新土地管理模式、人才服务模式、知识产权保障模式、技术服务模式;在差别化任务探索方面,自贸试验区主要总结了在沿边开放发展、国资国企改革、陆上贸易新规则等领域的探索试验。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报告》提到,自贸试验区作为当前中国高水平的开放平台,承担着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使命。2020年,各自贸试验区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战略方向,扭住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推动生产、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为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探索了经验。同时,自贸试验区持续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合作格局,更加紧密联系世界经济,为中国拓展双循环空间提供了支撑。

  《报告》同时建议,未来,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压力测试力度,集聚国内国际高端资源要素,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发展,加快将自身打造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为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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