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申报指南
上海市食盐运行管理系统信息报送填报指南
一 填报要求
按照《上海市盐业管理规定》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食盐的定点批发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上一季度食盐销售的产品种类、规格、价格、数量、经营方式等信息报送市经济信息化部门。
为方便企业报送信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开发《上海市食盐运行管理系统》,并在官网《办事大厅》公开发布。请在本市从事食盐销售的定点批发企业按照上海市盐业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注册账号,并按时报送信息。
二 信息报送填报流程
首先访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门户网站首页:https://www.sheitc.sh.gov.cn/,并点击“利企服务”按钮。
点击“食盐”,选择“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信息报送”点击“立即办理”。
使用“随申办”app或“随申办”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扫码登录。
登录完成后,再次点击立即办理。

首先进行企业注册或绑定,填写相关企业信息,上传相关证照。

提交成功后,等待经办人员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后,点击“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企业用户可以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点击“产品目录”,添加相应产品信息。

最后点击“季度信息报送” 填报相应年份季度的相关数据。既可以通过网页填写报送,也可以下载填报模板,填报完成后以导入的方式报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