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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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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日期:2015-02-26】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政府网站(www.sheitc.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邮编:200125;电话:23119393)。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本委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截至2014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4年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高一少”的目标,继续加大《条例》和《规定》的实施力度,以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围绕我委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继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本委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由秘书长牵头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密切配合,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健全澄清虚假信息、重要事项报告等机制,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查、全面审查。重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加强与党委的沟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强化信息公开窗口的有效引导职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和知情权。
  二是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依法有序地推进本委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制定了《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动公开全部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和受理方式,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和分配结果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我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信息公开功能,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作用。
  三是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制度规范,积极推进《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立法调研;组织制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并经市政府发布实施;结合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管理方式转变需求,研究提出以“三清单”(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三阶段”(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为特征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发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4版)》。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强信息应用,服务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服务政府管理方式转变,服务城市管理,服务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服务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
  四是加大产业政策和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加快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制订培育和发展“四新”经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过程中,主动畅通言路,通过适当方式征集企业和市民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按照政策公开“三同步”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同步进行的要求,加大政策新闻宣传力度,推进政策落地,在开通“经济和信息化在线-上海”政务微博和“上海经信委”政务微信的基础上,以服务企业和市民群众为工作主线,每天实时更新,在各大平台权威发布政府信息、工作动态和相关新闻。全年共组织各类新闻发布活动28次,其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4次,编发新闻稿近100篇,新闻媒体刊播各类报道约1200篇。通过主动开展信息服务,积极引导微博、微信舆论,同时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为政策评估、推进和完善提供依据。
  五是扩大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利用。通过持续开展数据资源的编目注册,形成本市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为促进数据资源充分共享和有序开放奠定基础;推动数据开放范围由试点单位拓展至市级政府各部门,开放内容基本覆盖部门主要业务领域,重点开放11个重点领域的300多类数据;提升数据服务能力,服务方式由以门户网站为主向兼顾移动应用方式转变,服务内容从静态数据为主逐步向兼顾动态数据和可视化数据发展,重点是深化升级数据资源管理功能,完善扩容上海政府数据服务网,建设移动数据服务门户;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各方对政府公共数据资源的深度应用和增值开发,提升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7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切实做好政策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为了加快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发展“四新”经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制定并主动公开《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制定并主动公开了《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制定并主动公开了《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加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规划的公开力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依据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年)》,由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为促进上海工艺美术产业全面转型、健康发展,制定并主动公开《上海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3、扩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所有类级科目细化列示到项级科目)、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决算等;主动公开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总集成总承包专项资金、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金、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燃(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资金、清洁生产专项扶持资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等十三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图、资金分配结果。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本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查阅室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同时还广泛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以及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主动向外界传播企业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其中,最为便捷和使用效率最高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和微信等网络媒体发布本市工业、信息化、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相关信息,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提供查阅、受理申请等服务。
  今年,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根据企业和社会公众希望了解政府信息的需求,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形成一系列民众关心的热点栏目、专题栏目。2014年网站改版特点:结构的优化设计、基于大数据概念的检索功能、优化网上办事引导功能、基于网站基础数据的公开,优化整合平台子业务系统。2014年,网站开设智慧城市体验周、2014年上海设计之都体验周、上海市产业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等专题。我委将最新的数据信息、产业政策,相关政策解读等内容实时发布,服务企业、服务全社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15件,信函申请3件。
  从申请信息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工业旅游发展规划等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9件。
  在已经答复的19件申请中, 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或“同意公开”8件,占总数的42%;“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11%;“信息不存在”4件,占总数的21%;“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5件,占总数的26%。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收费情况未发生。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委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委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84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5次,咨询电话接听4051次,当面咨询接待3次,网上咨询785次。我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82441次,按点击率高低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有待提高之处。特别是随着本市加快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四新”经济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本委信息公开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对本委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本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于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增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的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统计范围仅限本委机关,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统计期限为2014整个自然年。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2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2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2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12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1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7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2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9
     1.当面申请数
3110
1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5
     4.信函申请数
3140
3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9
     1.按时办结数
3210
19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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