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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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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日期:2013-02-18】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1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政府网站(www.sheitc.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2794)。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本委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2年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透明政府”为目标,继续加大《条例》和《规定》的实施力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围绕本委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继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有效保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本委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由秘书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健全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由政策法规处把关,委领导按照分工审签,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健全澄清虚假信息、重要事项报告等机制,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查、全面审查。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和知情权。
二是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依法有序地推进本委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制订了《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动公开全部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和受理方式,积极推进列入全市公开试点的九项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和分配结果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我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信息公开功能,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作用。
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加强工业领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建立我委工业领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集中发布工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主动公开工业投资核准信息和备案信息,合同能源管理备案单位信用信息以及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2012年我委实际发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备案数量199件。除涉及军工等不适宜公开的项目以外,已经全部在我委“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编制发布《上海市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2012版)》,内容涉及27个部门的171类近700个数据项的企业信用信息,方便社会主体进行查询。
四是加大产业政策和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制订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十二五”规划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过程中,主动畅通言路,通过适当方式征集企业和市民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按照政策公开“三同步”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同步进行的要求,加大政策新闻宣传力度,推进政策落地,开通“经济和信息化在线-上海”政务微博,以服务企业和市民群众为工作主线,实时发布我委相关新闻等。通过主动开展信息服务,积极引导微博舆论,同时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为政策评估、推进和完善提供依据。
五是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参与编制《关于本市开展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地方标准立项。推动上海市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对政府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和对外服务的统一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46%。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切实做好政策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为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主动公开《上海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为加快推动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激励产品设计人员,充分发挥高级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制定并主动公开了《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办法》以及《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办法》;为加快高效电机的推广应用,培育本市高效电机再制造产业,制定并主动公开了《上海市加快高效电机推广促进高效电机再制造实施细则》; 为加强本市新兴产业建设和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制定并主动公开了《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加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规划的公开力度。为推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建设、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汽车产业信息化和服务化等领域的全面发展,制定并主动公开《上海市汽车产业“十二五”规划》;为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定并主动公开《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加快推进钢铁新材料产业化,加快改造优化提升上海钢铁产业,进一步拓展新型工业化道路,制定并主动公开《上海市钢铁产业“十二五”规划》;为促进上海电子信息制造业内生性增展,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新型产业体系,制定并主动公布《上海市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3、扩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委内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主动公开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金、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等九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申报管理流程图以及分配结果。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本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查阅室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同时还广泛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微博等公共媒体以及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主动向外界传播企业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其中,最为便捷和使用效率最高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本市工业、信息化、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相关信息,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提供查阅、受理申请等服务。
本委按照“经济信息发布的高速平台、政府服务企业的有效网络”的建设目标,不断充实和丰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根据企业和社会公开希望了解政府信息的需求,定期调整和优化网站栏目,逐渐形成了“企业呼声直通车”、“经济运行与产业安全监测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小企业服务”等一批深受企业和社会公众欢迎、点击率高的精品栏目,也有助于本委将最新获取和制定的数据动态、产业政策、项目资金等情况实时在网上发布,切实做到服务各种所有制企业、服务区县和服务全社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4件,信函申请2件。
从申请信息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助等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8件。
在已经答复的8件申请中, 其中,“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25%;“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12.5%“信息不存在”2件,占总数的25%;“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25%;“申请内容不明确”1件,占总数的12.5%。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收费情况未发生。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委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无纠错。本年度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委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238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3750次,当面咨询接待3次,网上咨询485次。我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49592次,按点击率高低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全面推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咨询量必将进一步增长,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和质量等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于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完善机构设置、理顺机制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统计范围仅限本委机关,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统计期限为2012整个自然年。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24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46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2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4
5.信函申请数
2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2
4.“信息不存在”数
2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2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8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75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64959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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