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沪府规〔2020〕16号)要求,现将《规划产业区块外优质项目认定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 10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5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