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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业信息 2021年第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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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8-13】

2021年7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7月,受车用芯片供应短缺、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商用车)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国汽车产销呈现同比下降,但新能源汽车销量依旧保持高速增长,前7个月市场渗透率达到10%。

  一、7月汽车销量同比下降11.9%

  7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86.3万辆和186.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5.5%和11.9%。

  1-7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444万辆和147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7.2%和19.3%。

  (一)7月乘用车销量同比下降7%

  7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54.8万辆和155.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7%和7%。分车型看,轿车产销分别完成72.6万辆和7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7%和8.4%;SUV产销分别完成70.7万辆和72.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1.7%和6.2%;MPV产销分别完成8.3万辆和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0.5%和5.6%;交叉型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万辆和3.6万辆,其中产量同比下降11.1%,销量同比增长2.5%。

  1-7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139.4万辆和11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0.1%和21.2%。分车型看,轿车产销分别完成527.8万辆和535.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6%和20.3%;SUV产销分别完成534.8万辆和545.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1%和22.6%;MPV产销分别完成55万辆和5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0%和19.4%;交叉型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8万辆和21.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6%和11.6%。

  7月,中国品牌乘用车销售72万辆,同比增长22.2%,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6.4%,占有率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

  1-7月,中国品牌乘用车累计销售492万辆,同比增长42.8%,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2.6%,占有率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其中,轿车销量150.9万辆,同比增长84.3%,市场份额为28.2%;SUV销量283.8万辆,同比增长32.8%,市场份额为52%;MPV销量36.1万辆,同比增长20.3%,市场份额为67.2%。

  (二)7月商用车销量同比下降30.2%

  7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5万辆和31.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3.2%和30.2%。分车型看,货车产销分别完成27.3万辆和27.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7.8%和33.8%;客车产销分别完成4.3万辆和3.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5.5%和16.4%。

  1-7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04.5万辆和31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6%和12.9%。分车型看,货车产销分别完成274.5万辆和29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1%和10.9%;客车产销分别完成30.1万辆和2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6.9%和36.2%。

  二、7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1.6倍

  7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4万辆和27.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7倍和1.6倍。分车型看,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3.2万辆和2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倍和1.7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2万辆和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5倍和1.6倍;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2辆和196辆,同比分别增长3.6倍和48倍。

  1-7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50.4万辆和147.8万辆,同比均增长2倍。分车型看,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6万辆和122.7万辆,同比均增长2.2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4万辆和25.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倍和1.3倍;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64辆和675辆,同比分别增长48.5%和47.7%。

  三、1-6月重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4.4%

  1-6月,汽车工业重点企业(集团)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910.6亿元,同比增长24.4%;累计实现利税总额2458.3亿元,同比增长23%。

  四、7月汽车出口同比增长179.5%

  7月,汽车整车出口17.4万辆,同比增长179.5%。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14万辆,同比增长213.1%;商用车出口3.4万辆,同比增长94.6%。

  1-7月,汽车整车出口100.2万辆,同比增长123.6%。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77万辆,同比增长131.3%;商用车出口23.2万辆,同比增长101.5%。

 

2023年我国油气管道数据将实现“全国一张网”

 

  从国家管网集团获悉,为提升我国油气管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油气管道“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日前正式启动,2023年我国油气管道数据将实现“全国一张网”。

  国家管网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工业互联网+”与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紧密结合,以建设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智慧管网为主要抓手,计划利用3年时间建设油气管道“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管理平台,有效提升油气管道安全管控水平。

  据介绍,油气管道“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将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从管道行业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以构建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及系统评估等新型能力为目标,实现油气管道线路管理、站场管理、应急管理等多个场景智能化,为智慧管网的构建提供数据驱动和平台支撑。

 

两部门:鼓励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通知》明确,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但电力系统灵活性不足、调节能力不够等短板和问题突出,制约更高比例和更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展。未来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努力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任务艰巨,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实现碳达峰关键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关键在于消纳,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关键在于电网接入、调峰和储能。

  为引导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通知》指出,要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能力,鼓励发电企业自建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允许发电企业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鼓励多渠道增加调峰资源。

  《通知》明确,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对应的调峰资源,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气电、光热电站、灵活性制造改造的煤电。

  《通知》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的挂钩比例作出了量化确认: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4小时以上,下同)配建调峰能力,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配建的优先并网。同样,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15%的挂钩比例购买调峰能力,鼓励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购买。

  同时,对于配建和购买比例,《通知》还明确提出了动态调整要求:一方面,2022年后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每年公布一次;另一方面,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或第三方技术机构对项目调峰能力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估确认后,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挂钩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另外,《通知》强调,各地在安排发电项目时要做到与新增调峰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调峰储能配建比例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准(备案)当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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