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公司来信咨询,根据盐业改革方案,在上海市场正常销售食盐产品,在资质符合、证照齐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销售未加碘食盐?是否有相关法规对各经营主体销售未加碘食盐做限制?烦请给予答复。
市经信委答: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按照国务院2016年《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