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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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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1-29】

2020年1月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我委门户网站(www.sheitc.sh.gov.cn)查询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发表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政务公开工作系列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我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本市产业和信息化工作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并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加速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我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基于我委职能,对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至(十五)项内容,除了不涉及第(九)、(十)、(十一)、(十三)、(十四)项所列的主动公开信息,其他各项均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渠道持续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20年,由我委起草的《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制定的《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计划》、《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划产业区块外优质项目认定工作指引》等10件规范性文件均已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根据《条例》要求,我委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开设专栏,公开我委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根据《条例》要求,在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对外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截至年底,我委共制定发布《临港新片区创新型产业规划》、《上海市5G移动通信基站布局规划导则》、《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计划》、《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2020年度工作计划》、《上海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计划(试行)》等5件相关政策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我委在上海市经济运行监测网上(jjyx.sheitc.sh.gov.cn)定期通报本市经济社会运行重要统计数据,一是每月发布本市产业经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各类指标完成、生产、效益等方面情况;二是每月发布本市能源供应保障情况等,主要包括煤炭、电力、成品油和天然气等能源的消费、库存等,确保产业经济运行平稳,保障能源供应和安全生产。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我委通过全市“一网通办”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按要求,我委将门户网站上相关行政权力及行政责任清单与全市“一网通办”平台相链接,同步公开了14项行政审批、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9项公共服务事项和3项其他类别共计33项政务服务事项。细化完善申请材料说明,规范了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类型、纸质材料份数、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等内容,以及示例样表、空白表格等。细化、量化业务口径标准,消除模糊条款、兜底条款,进一步提高办事指南精细度、准确度。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委通过全市“一网通办”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在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管理系统”里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我委在全市“一网通办”平台公开了行政处罚基本信息、处罚依据、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开设专栏公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包括了本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全环节信息。全年,我委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3条(同步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并且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定期公布行政检查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我们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以下财政资金信息:

        (1)预算公开。我委(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我委(本级)2020年度单位预算以及所属15家预算单位2020年度单位预算情况;

        (2)专项资金公开。2019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等三大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图、资金分配结果;

        (3)决算公开。我委(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我委(本级)2019年度单位决算以及所属15家预算单位2019年单位决算情况。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我们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以下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1)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2020年,我委全程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调防疫物资生产调配,联合相关委办局和金融机构出台多项企业复工复产管理及涉企扶持政策,我委主要领导先后出席14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工作情况、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及时回应民众关切。相关情况已在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同步公开。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加强一网通办,整合服务资源

        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流程、改革成效等情况,实现办事服务更为便捷透明。二是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优化再造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等业务流程,实现办事指南标准化、精细化、场景化。三是牵头建立全市身份认证体系,今年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我委负责牵头“市民网上实名认证服务”事项作为申请随身码和亲属码的渠道之一,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可靠便捷的认证服务,夯实了政务服务“让用户只跑一次”的服务理念。四是推行证照材料共享应用,优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使用频率及使用方式,截止10月14日,面向全市所有法人主体发放电子印章累计619.68万余枚,覆盖全市75%法人主体,实现171个应用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并且我委会同相关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完成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步发放,成为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2)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沪府令35号)等“1+7”制度规范于2020年8月份出台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规则,组织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如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

        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我委门户网站设置了决策公开专栏,按照实施目录动态管理的要求,及时准确更新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及时公布决策草案、决策结果和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并与政策同步发布解读材料。

        2020年,我委制定重大行政决策1项(《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支持办法》),相关信息已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公开,进一步推动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和科学民主。

        (3)政府数据资源公开

        我委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厅持续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重点在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交通出行、文化教育、信用服务、普惠金融、城市服务等领域深入开放公共数据,通过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累计开放数据集超过4000项,打造了一批经济价值较高、社会价值显著的政企数据融合示范应用项目,开展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建设,举办SODA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营造创新融合的公共数据应用生态。

        (4)“两会”办理结果公开

        我委在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专栏,集中展示历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办理结果。2020年我委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和规定程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公开了《市经济信息化委十五届三次会议、四次会议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十三届三次会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和110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其中政协提案60项,人大提案50项,除核心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时,办理复文可依法不予公开外,其他办理复文原则上均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方面

        1、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情况。我委已建立完善了登记、征求处室意见、拟办、会办、审核、审批、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流程制度和疑难申请件的会商机制。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办理过程全程留痕,优化办理状态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跟进状态。注重与申请人直接沟通,耐心细致做好答复工作,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件,都附有便民告知,提供关联性信息,充分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较2019年增长18.5%,已经按时答复64件,答复率100%,答复均事实认定准确、法律依据规范。从申请答复的性质来看,属于“予以公开”11件,占总数的17.19%;属于“部分公开”3件,占总数的4.69%;属于“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的6.25%;属于“无法提供”44件,占总数的68.75%;属于“不予处理”2件,占总数的3.12%;属于“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情况。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委及时发布本单位最新版本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更新日期;根据要求及时更新机构职责,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将相关内容在门户网站更新,并推送至大数据中心;及时、全面移交我委产生的政府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和历史公文转化工作情况。我委积极开展了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专栏,2020年共将21件公文公开属性更新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发布在门户网站专栏中。

        3、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情况。我委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4个板块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制订了我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以超链接等方式归集展示。

        (四)平台建设

        1、优化升级门户网站。根据办公厅要求,在我委门户网站新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对照“五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打造政务综合平台。强化搜索查询功能,置顶搜索引擎,设置“智能服务”功能,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智能化便利化水平。针对本市有关产业和信息化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集中关切的事项,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确保权威性、时效性。2020年全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65条,其中:公示公告62条,业务类信息(重点领域)208条,政策法规11条,政策解读23条,其他(行政处罚、机构职能等)6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门户网站总浏览量30,093,737次,政务公开栏目浏览量5,746,863次。

        2、推动新媒体平台建设。配合“上海发布”为首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渠道,同步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开展互动,方便群众沟通了解。创新公开方式,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增效”云直播、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云端峰会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了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优化用户体验,增强公开效果。

        3、积极回应热点关切。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由专人负责,有效利用我委“移动政务平台”,大幅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有效回应。我委高度重视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收集分析市民关注热点问题和政策实施情况反映,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针对苗头性舆情编发问答知识库、发布导向性文章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引导社会预期。2020年,我委共接受社会咨询6081次,其中,咨询电话近4500次,网上咨询达1581次。

        4、新闻发布。我委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不断完善并维护好新闻发布功能,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好社会关切。召开形式多样的新闻通气会和集中采访会,畅通新闻传播渠道,主动传达权威声音。全年,我委共组织各类新闻发布活动20余次,编发新闻稿400余篇,各新闻媒体刊播各类报道约1200余篇。

        (五)监督保障

        1、考核评议情况。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对照国家、工信部和上海市要求,持续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建立处室政务公开联系机制,促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业务培训和督查指导。我委政务公开主管领导和相关同志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年中我委组织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参加年度培训学习,邀请对口区级部门参加交流,并对我委直属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实地检查指导。

        3、责任追究结果。2020年度,我委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增3

23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增9

1825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23

行政强制

1

0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710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6

1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4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2

0

0

0

0

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1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7

6

1

0

0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细化,三是门户网站栏目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培训交流,加大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指导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特点,突出重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颗粒度;三是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结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调整工作,提升信息获取准确度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委围绕工信部、上海市和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任务,相关贯彻落实情况如下:

        1、[《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本部门对应的重点公开领域及内容]完成新冠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管理及涉企扶持等政策:(1)联合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发布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沪经信企〔2020〕164号);(2)联合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推出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沪经信企〔2020〕129号);(3)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印发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征用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沪经信财〔2020〕79号);(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大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2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沪经信企〔2020〕554号)。

        2、[《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本部门对应的重点公开领域及内容](1)2020年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2)加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组织征集评审第三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发布《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征集本市第三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的通知》(沪经信推〔2020〕506号);(3)发布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通知(沪经信推〔2020〕140号、沪经信推〔2020〕138号)以及情况公示;(4)通过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累计开放数据集超过4000项。

        3、本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分配情况均已完成。

        4、确保产业经济运行平稳,保障能源供应和安全生产。坚持本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本市经济社会运行重要统计数据,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上海市经济运行监测网上(jjyx.sheitc.sh.gov.cn),一是每月发布本市产业经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各类指标完成、生产、效益等方面情况;二是每月发布本市能源供应保障情况等,主要包括煤炭、电力、成品油和天然气等能源的消费、库存等。同时,把以上信息内容编印成册,与本市各企业集团、各区政府以及部分兄弟省市产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相关内容已发布在上海市经济运行监测网上。

        5、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更新上海市新能源汽车车型登记信息。

        6、2019年决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及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等均已在市经信委网站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开。

        7、发布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建设导则(2020版)》的通知(沪经信基〔2020〕629号)。

        8、发布《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2020年版)》(沪经信产〔2020〕342号)。

        9、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培育新动能新经济,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服务科创中心建设:(1)已发布开展针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征集工作的征集通知,并完成项目征集和立项工作(沪经信技〔2020〕61号);(2)已发布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特别专项申报通知,并完成项目征集和立项工作,该文件由市发改委对外公开发布;(3)已发布工业强基和产业技术创新专项申报通知和指南,并完成项目征集和立项工作(沪经信技〔2020〕230号);(4)已发布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26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并完成申报受理工作(沪经信技〔2020〕444号);(5)已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通知,并完成申报受理工作(沪经信技〔2020〕329号)。

        10、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与相关单位举办202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按照中央相关要求,我委以“绿水青山,节能增效”为主题,于6月29日-7月5日牵头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海市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11、打造人工智能发展高地,举办2020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推动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2020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构建大众媒体、专业媒体、外宣媒体、自媒体、户外媒体以及大会官方媒体等组成的传播矩阵,有效抓住宣传节点,精准宣传,形成涟漪传播效应。

        12、新材料产业发展:(1)修订发布《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支持办法》,在修订过程中,与新材料领域行业代表企业、协会以及应用单位多次沟通,发布后编入上海市新材料政策汇编,作为投资上海的重要宣传材料;(2)举办2020年中国国际石墨烯创新大会,加强石墨烯人才、技术交流和国际创新合作,我委作为指导单位,借助大会的举办,提升上海在前沿新材料领域的行业影响力,打造石墨烯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集中展示石墨烯创新成果,加快推进长三角石墨烯产业一体化发展。

        13、筹备召开“2020世界创意与设计大会暨上海设计周”,策划高层次国际设计大师沙龙,宣传打响“上海设计”品牌;制定《关于优化提升上海设计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工业、数字、服务、建筑、城市、生态设计,制订世界一流“设计之都”行动纲领。

        14、强化投资促进服务保障,宣传落实民营经济“27条”。 2020年6月18日,《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正式实施。

        15、加强市企业服务云建设,提升企业服务能级,完善市企业服务平台功能,打响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品牌。上海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35个委办局共同打造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作为全国首创的电子政商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全所有制、全规模、全生命周期企业提供精准性、兜底式、全覆盖服务,初步实现了一站式政策服务、一门式诉求服务、一网式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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