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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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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日期:2020-01-27】

 2020年1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统计附表。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我委门户网站(www.sheitc.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邮编:200125;电话:2311267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委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国办《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正面导向、服务群众和开放创新等基本原则,不断推进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体系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体系,优化平台渠道,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打造法治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政府部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至(十五项)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切实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则》的有关条款,严格履行起草、论证调研、听取意见、法律审核、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完善、审定、发布、报送备案或报请发文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严格履行立项审核(必要性论证)、信息公开、解读、评估、清理、有效期等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程序,有力地保障了公众有序参与和依法行政。
        同时,为了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文发布程序和渠道,我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截至年底,我委共制定发布《上海市推进品牌经济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上海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根据《条例》要求,在我委门户“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对外公开:我委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根据《条例》要求,在我委门户网址“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对外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截至年底,我委共制定发布《上海5G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2019年度工作计划》、《上海市智能制造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上海市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共计4件相关政策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无。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按要求,我委将门户网站上相关行政权力及行政责任清单与上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站实行链接,在两个网站上同步向社会公开了包括行政审批11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奖励4项在内的我委行政权力及行政责任清单46项,每一项都包括行政权力类型、行政权力名称、行政责任事项、行政责任形式等内容。
        我委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我委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查询;公开了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须知(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公开了行政审批受理事项的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委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开设专栏公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包括了本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全环节信息。并且在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管理系统”里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全年,我委行政处罚信息48条(同步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并且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定期公布行政检查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我们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以下财政资金信息:
        (1)预算公开。我委(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我委(本级)2019年度单位预算以及所属15家预算单位2019年度单位预算情况;
        (2)专项资金公开。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等三大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图、资金分配结果;
        (3) 决算公开。我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我委(本级)2018年度单位据算以及所属17家预算单位2018年单位决算情况。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我们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以下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1)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由上海市财政局统一发布。
        我委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数量65个,采购总金额13124.09万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无。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无。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无。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无。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我委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均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门户网站(www.shac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加强一网通办,整合服务资源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全力开展我委“一网通办”建设工作。深化推进审批流程“双减半”,对我委25个行政许可事项形成了审批承诺时限平均减少51%、提交材料平均减少51%的具体改革意见,并完成办事指南修订;推行证照材料共享应用,优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使用频率及使用方式,现共生成政务服务电子证照888张;完善我委  政务数据共享资源,建成我委全量的政务数据库表目录,归集共享数据86298项,涉及委内业务系统20项,并完成委办主要信息化系统业务数据100%的公共数据资源挂载,有效解决其他委办数据共享需求54次;规范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办事业务流程,在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发放环节,物流递送服务全事项覆盖,事项全程线上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

        (2)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在我委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置了决策公开专栏,定期公开我委重大决策事宜。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按照实施目录动态管理的要求,我委定期更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做到及时和准确。同时,不断完善决策启动、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及时公布决策结果,并同步解读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行为。2019年,我委通过《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5项,均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公开。
        (3)政府数据资源公开
        2019年,上海作为国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五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委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厅持续、深入地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一是顶层设计方面,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沪府令2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作为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公共数据开放的地方政府规章,明确了本市公共数据开放的职责分工、开放机制、平台建设、主体权责等内容,将为本市下阶段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该办法已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二是开放推进方面,扩大开放范围,建立分级分类开放机制,截至目前,本市通过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已累计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约2100项,已基本覆盖各市级政府部门的主要业务领域,涵盖经济建设、资源环境、道路交通等12个重点领域和11个应用场景。
        三是氛围营造方面,举办第五届SODA开放数据应用大赛,围绕交通、环保、健康、商业和城市管理5个主赛道,面向全球征集开放数据创新应用方案,有360余支团队,2000多名选手参赛,该次大赛的多个获奖作品获得了后续投资对接和孵化服务。
        (4)“两会”办理结果公开
        按照《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委承办代表建议和提案的实际情况,全年,我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重推进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除代表建议和提案的核心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时,办理复文可依法不予公开外,其他办理复文原则上均予以公开。我们要求各处室在拟写复文时,就以主动公开为标准和要求,并综合考量公开后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复文报批时一并对其公开属性进行审核;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在答复工作完成后一定时间内主动向社会公开。
        根据统计,我委已书面答复的42件代表建议主合办件中,办理结果为“主动公开”的36件、“依申请公开”的3件、“不予公开”的3件,主动公开率为85.7%;我委已书面答复的41件提案主合办件中,办理结果为“主动公开”的36件,“依申请公开”的3件,“不予公开”的2件,主动公开率为87.8%。相关主动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已在我委网站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中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1、依申请办理机制和依申请答复
        我委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一是明确了申请接收渠道,包括当面提交、信函提交和网上申请等方式,并标明了详细的办事地址、办理时间、联系方式和网上申请途径等,以及申请注意事项和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二是公开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情况;三是指出了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内容详实,导向明确。此外,办公室要求信息中心为系统软件和硬件的正常运转提供应用保障和技术支持,以确保申请接收渠道的畅通。
        同时,我委已建立较完善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在我委制订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中,详细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申请处理、流转答复(包括拟办、初审、会办、审核、审定、答复等)、特别程序等,全覆盖地对依申请办理的全过程提出明确而严格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
        2、依申请公开服务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2019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已经按时答复54件,答复率100%,答复均事实认定准确、法律依据规范。
        从申请答复的性质来看,属于“予以公开”7件,占总数的12.96%;属于“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1.85%;属于“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1.85%;属于“无法提供”28件,占总数的51.85%;属于“不予处理”9件,占总数的16.67%;属于“其他处理”7件,占总数12.96%。从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园区地块规划和“零增地”改扩建等政府信息。
此外,我们还注重便捷服务和有效引导。对“咨询类”和“无法提供”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件,都附有便民告知,提供具有关联性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切实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则》的有关条款,严格履行起草、论证调研、听取意见、法律审核、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完善、审定、发布、报送备案或报请发文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严格履行立项审核(必要性论证)、信息公开、解读、评估、清理、有效期等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程序,有力地保障了公众有序参与和依法行政。
        同时,为了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文发布程序和渠道,我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截至年底,我委共制定发布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根据“五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打造政务综合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强化“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建设中的凸显位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对重要政策、重大突发事件,设立专题实时发布有关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同时,加强网站群协同联动,对上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发布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信息,要及时充分转载。围绕本市有关产业重大政策和信息化建设有关重大举措等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2、配合“上海发布”为首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更好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建设、维护好我委官方微信和微博,保持与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途径一起同步发布我委有关信息,丰富公开方式,方便群众沟通了解。
        3、积极回应热点关切
        我始终优先关注民生方面的热点,在门户网站设置新闻中心、互动平台专栏,不断完善并维护好新闻发布、产业动态、行业服务、在线咨询、便民查询、在线访谈等二级目录功能,积极回应好社会关切和重大政务舆情。在互动平台下设立网上咨询投诉专栏,由专人负责项目信息初审、复核、受理、分派、答复、督办等闭环流程,有效利用我委“移动政务平台”(论政),在保证数据交互的高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我委网上咨询办理不受时间地点影响,并增加全过程各环节的提醒催办功能,大幅提高我委业务处室对于网上咨询投诉的办理效率,确保网上咨询投诉机制有效运作。
        对于阶段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委在按照工作分工及时处置应对的同时,也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及做法,回应社会关切,并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为政策评估、推进和完善提供依据。同时,我委进一步加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对12345市民热线、网上咨询投诉等渠道反映的市民关注热点问题,进行收集分析,整理苗头性舆情反映给相关责任处室,通过编发问答知识库、发布导向性文章等手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重大政务舆情,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并且,我们时时在我委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和上海发布等平台上,多渠道的公开发布关于人工智能大会、打响“上海制造”品牌、智能网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5G技术进展等多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
        全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63条,其中:公示公告70条,业务类信息(重点领域)181条,政策法规11条,政策解读9条,其他(行政处罚、食盐许可、机构职能等)92条;我委门户网站总浏览量80,203,832次,政务公开栏目浏览量 3,429,680 次,比去年同期持平。
        全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依申请公开54件。此外,我委共接受社会咨询近5262次,其中,咨询电话近4200次,网上咨询达1062次。
        全年,我委共组织各类新闻发布活动20次,编发新闻稿400余篇,各新闻媒体刊播各类报道约1100余篇。
        (五)监督保障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里对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监督、加强考核评议、加强业务培训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强调把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廉政建设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进行评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措施并适时开展工作评比,表彰先进。
        年中,办公室组织各处室及有关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参加一年一度的培训学习班,邀请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同志介绍本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全市年度工作要求,并详细讲解了依申请公开操作实务等;进一步解读我委2019年工作要点,布置了考核评估工作,并细致剖析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案例,有数据、有分析,进一步提高了对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实际工作能力,培训效果明显。同时,办公室同志也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以及特殊类型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操作办法专题培训等。
        2019年度,我委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增14207
142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04
增715
12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减48
48
行政强制
0
增12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8年单位497金额:9004610
 
2019年单位407家,金额:9263370较2018年单位减少90家,金额增加258760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个
717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6
4 
0 
1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2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5
3 
0 
1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42
5
1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2020年我委要以强化“四大功能”作为经济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着力抓聚焦、抓攻坚、抓落地,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大项目落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区,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精准对接做好企业服务,持续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推动产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培育经济新动能,社会各方对我委信息公开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长,对信息公开的质量也将提出更高要求。我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创新发展理念和市场、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加快“五公开”的进度,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落实、促进规范和促进服务的积极作用,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及时、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将在继续夯实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新媒体建设,在维护好我委门户网站移动端现有功能的同时,抓紧开发新的功能模块,逐步完善我委门户网站移动端的办事功能;进一步关注重大决策问题的过程公开,规范决策事项目录,完善征集状态和反馈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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