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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经与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商定,请本市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23年10月27日17:00前完成有关材料报送。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通知》及附件。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3〕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黄老师,18918883612
王老师,1370178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