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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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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8-15】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 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强化上海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力建设,完善平台化赋能体系,提升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委现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面向本市“3+6”重点产业领域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辐射全国及长三角重点区域,推动“链上”企业或行业中小企业核心业务、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等上平台,促进工艺优化、质量管控、能效监控、设备管理、安全监测等,以及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实现业务流程再造和模式创新。

二、申报条件

(一)平台申报单位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

(二)鼓励“工赋链主”培育企业打造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或通过业务剥离、合资合作等方式成立的平台运营新主体进行申报。鼓励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实践基地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申报,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融合发展。
   (三)平台须具备先进技术架构和核心软件能力,具有相应的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和明显商业模式创新特征,且在上海具有服务基础、能力保障、服务案例,以及较好的应用效益和较高的市场成熟度,原则上评价对象不包括尚处于建设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三、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包含申报表及申报书(含相关附件和指标数据说明)。

(二)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申报书)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2.申报书(含真实性承诺)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请于2022年8月19日(周五)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版)发至gyhlw@sheitc.sh.gov.cn,纸质材料送至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711室。

业务咨询:李海涛 张楠笛  23119419  18918380771

五、评价流程

1.由我委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组建专家评价组,采取专家评审、集中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结果将适时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将给予相关政策聚焦,并支持其面向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园区开展应用推广。

 

附件:1.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申报表

2.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申报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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