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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软〔2014〕501号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2014年第二季度,经上海市软件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航太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90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为软件企业;文憬WJ3000型电力监控系统管理软件V2.0等941个产品(其中进口软件产品4个)符合软件产品登记条件,进行软件产品登记;颐通GPRS/CDMA公网点对多点数传通讯平台软件V1.0(延续)等187个产品符合软件产品延续登记条件,进行软件产品延续登记;上海埃林哲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英威腾SV-DB100系列伺服驱动器软件V1.12等73个产品符合变更条件,同意进行变更。请帮助落实相关政策。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