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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四新”经济创新基地建设试点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区„2016‟365号),经分园管理机构审核推荐、区县政府同意推荐、第三方机构初评、专家评审,现对2016年度上海市“四新”经济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确定的试点单位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受理邮箱:xujx@sheitc.sh.gov.cn;hwj@stcsm.gov.cn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