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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现决定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
沪经信规范〔2018〕1号 |
2 |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
沪经信规范〔2018〕5号 |
3 |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
沪经信规范〔2019〕1号 |
4 |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办法》的通知 |
沪经信规范〔2020〕1号 |
5 |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支持办法》的通知 |
沪经信规范〔202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