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19年第17号)要求,经清理,截至2020年7月31日,市经济信息化委共有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2019-2020年,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委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其中,“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举措所涉规范性文件1件,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0件。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