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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业信息 2021年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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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6-04】

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通知》指出,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其余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条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等优化审批服务的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增加试点直接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自贸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同时,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决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确定改革方式。

  《通知》提出,要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通知》强调,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明确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完善监管方法,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加强产融合作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近日签署《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工信部党组书记、部长肖亚庆表示,工信部和中国诚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产融合作,引导金融资源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下一步,双方将尽快建立合作机制,聚焦战略方向,支持重点领域,积极拓展产融合作新模式、新路径,确保各项合作内容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中国诚通党委书记、董事长朱碧新表示,中国诚通将以资本运营管理为纽带,发挥国家级基金群的投资引领作用和专业化优势,积极参与产融合作工作,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

 

  工信部近日印发了《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确定了“依法使用”“协调发展”“鼓励创新”的频率使用原则,强调充分发挥5G技术和产业优势的重要性。二是分类梳理和分析了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所遵守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要求,包括许可主体、申请要求、使用频段、技术制式等。三是选取了不同场景不同使用频率的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的相关典型案例,作为《指南》附件供广大用户参考。此外,考虑到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发展迅速,明确后续将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及时更新调整。

  《指南》的发布将引导行业用户根据应用场景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无线电通信技术,提高工业应用与频率资源适配性,提升频率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并通过规范频率使用和台(站)设置,降低无线电有害干扰风险,保障相关无线通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2021年1-4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

 

  2021年1-4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业务收入和利润同步快速增长,研发费用保持两位数增长。网络销售业务较快增长,生产、生活类服务平台业务加快发展,在线教育、游戏等领域向规范健康化方向发展。

  一、总体运行情况

  互联网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1-4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4676亿元,同比增长达27.8%,与上年同期较低基数水平(4.9%)相比,增速同比提高22.9个百分点。

  行业利润和营业成本同步增长。1-4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实现营业利润445.1亿元,同比增长27%;营业成本持续较快上升,同比增长27.7%。

  研发费用较快增长。1-4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投入研发费用236.4亿元,同比增长19.3%,增速较去年同期高出14个百分点。

  二、分业务运行情况

  (一)信息服务收入平稳增长,不同领域的增长态势分化明显。1-4月,互联网企业共完成信息服务收入2784亿元,同比增长15.9%;在互联网业务收入中占比为59.5%,同比回落6.1个百分点。其中,网络游戏领域降温明显,业务收入下降;音视频服务领域快速增长势头不减;新闻和内容服务类企业和提供搜索服务为主的企业扭转去年同期下滑局面。

  (二)各类平台蓬勃发展,互联网平台服务收入高速增长。1-4月,互联网企业实现平台服务收入1481亿元,同比增长达63.1%,在互联网业务收入中占比为31.7%,同比提高6.8个百分点。其中,在线教育服务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网络销售平台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服务类平台业务收入增速实现明显提升;以提供生产制造和生产物流平台服务为主的企业扭转去年同期下滑局面。

  (三)互联网接入服务收入稳中有升,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持续较快增长。1-4月,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收入136.2亿元,同比增长19.8%,增速较去年同期高出16.4个百分点;互联网数据服务(包括云服务、大数据服务等)收入69.6亿元,同比增长31.9%,增速领先全行业4.1个百分点。

  三、分地区运行情况

  东部地区互联网行业保持较快增长,西部地区增势突出。1-4月,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3996亿元,同比增长28.4%,增速较1-3月回落0.6个百分点,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90.9%,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34.2亿元,同比增长45.2%,增速较1-3月提高19个百分点,高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17.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50.3亿元,同比下降1%,降幅较1-3月收窄2.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27.9%(去年同期下降11.9%),增速较1-3月提高24.2个百分点。

  主要省市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其他省市发展态势分化。1-4月,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北京(增长31.8%)、广东(增长5.9%)、上海(增长68.7%)、浙江(增长45.6%)和江苏(增长3.9%)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3768亿元,同比增长29.6%,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85.7%,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实现正增长的省市有22个,其中云南、辽宁、河南、四川、上海、贵州、黑龙江等7个省市增速超过50%,内蒙古降幅仍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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