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GOVERMENT INFORMATION

本栏目导航
首页 > 人事教育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 经济信息化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字号    】 收藏

【 发布日期:2021-12-28】

系统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经济信息化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系统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1-2025年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为了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各项要求,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系统单位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在系统内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结合上海市经济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八五”普法全过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是“八五”普法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八五”普法全过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上海“十四五”时期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普法规律,努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落实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持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着力推进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在推动上海产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提升产业和信息化核心竞争力,为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夯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系统内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全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社会氛围有效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成效显著。普法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宣传实效明显增强。产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制度建设更加健全规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企业更加精准,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实施精准、评价科学的普法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紧扣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期待,增强普法供给,牢牢把握普法工作的主导权。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中心工作。将普法融入改革创新发展、解决实际问题和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当中,做到中心工作与普法同步推进。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工作融入依法治理工作实践和系统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之中。坚持守正创新。深化融媒体传播体系下的智慧普法建设,做到普法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抓紧抓严干部队伍“关键少数”,各级干部要带头学习、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和培训,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在系统内凝聚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不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二)深入学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通过 “12·4”国家宪法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强化在干部职工中开展选举法等宪法相关法学习宣传,主动用好本市宪法学习各类资源。系统中职校要通过“学宪法讲宪法”和青少年成人仪式礼敬宪法等方式,在青年学生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学习民法典。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主动利用好各类媒体和阵地深入持久开展民法典宣传。充分发挥本市民法典宣讲团作用,通过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好“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让民法典深入到基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认识与理解,切实提高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合法维权、依法化解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与产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围绕“十四五”期间经信系统承担的有关国家战略任务、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特点,既要宣传好国家安全、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生态文明、保密、质量、劳动保障等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也要加强宣传公平竞争、反垄断、中小企业发展、电力、通信、无线电、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盐业、成品油等事关企业发展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宣传新制定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及安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新制定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强化宣传构建“十四五”新发展格局强调的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转型、信息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十四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特点,宣传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教师学生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普法成效转化为推动本市产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坚强保障。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系统内党组织和党员要切实把党内法规作为立身、立言、立行之基,真正做到铭记于心、自觉践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带头按党内法规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普法宣传的衔接协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尺,教育引导系统内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学习党内法规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学深悟透,严格对标、严格执行。

三、持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在产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题调研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做好相关解读说明。在执法过程中,根据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围绕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依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有针对性释法说理,帮助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

 (二)坚持分层分类开展普法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系统企业管理人员以及职工学法用法,探索建立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系统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

 (三)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统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本单位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和诚信建设以及中华文明传统教育的各环节,要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职工守则、单位规章制度、行业规范等基本规则当中,让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坚持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先进人物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增强干部职工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

    (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注重细分系统干部职工不同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践,贴近职工,创作富有特色的普法产品,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供需平衡。积极推进普法内容载体创新,激发运用新技术新媒体的主动性,着力构建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宣传传播体系,针对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法治宣传内容,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五)加强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法治研究。创新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新载体,满足系统单位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的法治需求。鼓励系统单位积极参与数字化发展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在系统内引导系统企业开展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合规风险研判,积极开展法律论证、合规审核和风险提示,探索解决束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法律问题的路径。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和阵地建设。结合新时期文化传播的特点,发挥好以“互联网+法治文化”为特征的新媒体应用传播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法治宣传活动,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挖掘系统内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在系统内培育一批特色显著的文化品牌和阵地,进一步发挥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等已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扩展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延伸覆盖,鼓励系统电力、通信、烟草、成品油等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企业,通过面向社会服务窗口宣传所在行业、所提供的社会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法治资讯等,切实落实社会普法责任。

(二)把法治文化融入到文化建设之中。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机关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要主动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元素,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打造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机关文化氛围。系统企业要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培育以法治文化为基石的企业文化,牢固树立依法治企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中职校要把法治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把法治教育贯穿整个教学进程,不断培养青年学生养成行为端正、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激发学生对法治精神的坚定信仰。

(三)培育社会主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系统各单位要将法治文化建设与企业发展、干部职工生活相融合,通过典型挖掘和特色弘扬,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特点、企业特色的普法案例。各单位要注重法治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鼓励有文艺、摄影、书画等方面特长的干部职工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当中。要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积极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展示,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通过开展各种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让法治的目标明朗起来,让法治的形象鲜活起来,让法治的成果展现出来。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依法行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结合系统立法特点,加强立法调研和联动协调,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和智库等各方意见,提高人民群众和企业对产业和信息化领域立法工作的参与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产业和信息化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完善的产业和信息化政策等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在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决策论证,处理政府法律事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作用。

    (二)深化依法治企。以“法律进企业”为抓手,鼓励系统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健全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强法律与企业自身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企业依法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核程序。推动企业管理人员、职工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促进依法合规要求全面融入企业管理全过程。积极推进企业法律人才建设,有效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在处理法律事务、化解矛盾纠纷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作用,持续加强企业合规运营。对于有涉外业务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域外法律查明和法律风险防范,提升企业“走出去”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深化依法治校。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抓手,以“法律进课堂”为主渠道,切实落实“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体现中职校特点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多策并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诈骗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的法治教育,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年学生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深化青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

    (四)深化行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协会等作用,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多领域合作,增强系统普法力量。依托社会组织和系统单位等,探索构建长三角产业和信息化普法工作交流互动机制。搭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普法工作交流平台,探索普法资源共建共享,促进普法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转变。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紧密联系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强化与系统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拓展普法工作途径。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健全领导机构,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善于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

(二)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考核机制。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保证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融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对普法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要结合形势任务,区别对象确定普法内容,明确责任部门,细化落实措施。要健全本单位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开展评估,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三)统筹各方资源,提升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系统法律顾问团队、产业和信息化发展智库、社会组织资源等优势,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企、行业治理等研讨、调研、经验总结交流,在系统内形成解决普法工作难题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系统各单位业务部门普法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等法治培训,在开展服务管理中落实普法工作要求。             

(四)突出固本强基,完善保障体系。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为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系统各单位要优化普法工作机构力量,配齐配优普法工作人员,重视法治传播、法治文化建设等人才培养,提升普法工作队伍能力水平。各单位要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动态调整增长机制,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证。


相关文章

  1. 主办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邮编:200125 电话: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点

  2. 沪ICP备2021016245号-2

    沪公网安备号:31011502003506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