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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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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1-09-18】

【归  号】QL5-02

【发文编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6-4-10

2006年上海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2006年商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适应商业改革发展新形势,实现零售业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促进诚信经营、培育民族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结合上海零售业的实际,现制定上海地区百货零售业分等定级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上海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以构建和谐商业、提升管理水平为主题,通过推进分等定级工作,建立上海零售业发展促进机制。推动上海零售业在服务规范、消费环境、诚信建设及 安全运行等方面实现新的提升和发展。并以分等定级规范为指南,开展对零售企业的培训,适时发布上海零售业各业态发展情况和从业人员的情况报告,逐步引导现有零售企业健康发展和新的投资者有序进入,从而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能力。

根据商务部总体安排,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首先选择百货行业试点。上海百货业是比较成熟的零售业态,现有百货大型零售商店近百家。通过分等定级工作,在这100家左右的大型百货商店中,凸现一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服务创优质、企业创品牌的金鼎级商店,成为全行业的示范表率商店;同时,涌现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银鼎级、铜鼎级商店,为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探索新模式、创造新经验。年内基本完成上海大型百货零售商店分等定级工作。

二、工作思路

分等定级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政府主导、各方协同;落实规范、加强指导;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过程公开、动态监管

政府主导、各方协同:以市经委为主导,把贯彻商务部的文件精神与上海地区实际结合起来,推进上海零售业分等定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区经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专业机构、商业企业、有关专家、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落实规范、加强指导: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百货店达标规范》、《百货店分级规范》要求,对上海地区的百货业零售企业全面推进分等定级,充分发挥百货行业协会作用,对行业内大型百货商店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加强指导,在此基础上建立零售企业管理档案。

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在分等定级起步阶段,选择百货业态先行试点,以单个商店为评定对象,年内完成试点;在推广阶段,总结百货业态试点经验,向全市零售业其他业态逐步推广,五年内分等定级工作扩展到全市零售业的主要业态。

过程公开、动态监管:在评定初期,以报送书面材料与现场考核相结合,通过市经委网站上网公示,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务部沟通;在评定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商务部网上直报过渡。对达标商店跟踪监测,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并把复评结果上报商务部。在此期间,发现不符规范要求的要及时上报商务部实行降级或淘汰,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三、2006年工作安排

重点围绕百货店开展分等定级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试点筹备阶段(20061—3月)

1 组织发动

根据商务部分等定级工作总体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按照既分等又定级的思路,从20063月开始,对上海百货零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制定分等定级工作方案。4月上旬召开百货行业分等定级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根据商务部颁布的《百货店分等规范》和《百货店定级规范》,从服务、环境、诚信、安全四个方面切入,摸清情况,广泛发动,推动试点的每个企业都行动起来,深刻认识分等定级的重要意义,将分等定级工作放上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要求行业内、区域内规模百货商店参会率100%,知晓率100%

2、成立机构

⑴评定委员会:由市经委分管副主任杲云为主任,委员由市经委零售业管理处、办公室,黄浦、静安、卢湾、徐汇、长宁、浦东新区经委分管主任,市商业联合会、商业企业管理协会、百货行业协会和百联集团负责人等组成。评定委员会总体负责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包括试点的启动、评定程序的监督、评审结果的确认颁布以及标准的认定、宣传培训等工作。

⑵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零售业管理处处长胡文君为主任,成员为零售处、办公室、部分区分管科室负责人、百货行业协会负责人。作为评定委员会的工作班子,设在市经委零售业管理处和百货行业协会,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⑶专家组:邀请市文明办、工商局、消保委、市商业联合会、百货行业协会、商业信息中心和商业企业管理协会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3 制定程序

下发《商务部关于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实施方案。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制定程序,按照组织发动、企业申报、达标评定、分级评定、抽查回访、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对参与的百货店符合《分等规范》的,列入达标示范店名单,由市经委及评定委员会上报商务部;对行业内、主要中心城区的百货零售企业经营规范、管理水平较好,达到分等定级有关标准的,经考核评审,上报商务部评定。

对已经达标的门店进行跟踪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在此期间,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降级或淘汰,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二)试点启动阶段:(20063—4月)

1、召开试点单位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百货店分等定级具体工作。3月中旬摸底调查、排队分析;4月上旬召开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组织培训,辅导企业填写《百货店分等定级申报表》(表一至表三);430日前各单位完成申报。

2、市经委办公室负责分等定级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经委的网站、简报,协会的网站、简报、上海部分新闻媒体等对分等定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三)百货店达标评定阶段(20065月)

1、分等评定。分等评定由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导试点行业进行。5月上旬起由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专家组等根据《百货店分等规范》,采取上报材料和现场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企业逐一评定。评定结果由市经委及评定委员会于520日前报商务部,并上网公示。

2、总结试点经验。5月份组织试点工作经验总结交流,并及时公布达标百货店情况及企业名单。

(四)百货店定级评定阶段(20066—11月)

根据商务部通知精神,百货店分级评定、专家评审、评委会认定和网上公示等由商务部根据各地上报材料组织实施。

(五) 试点工作总结命名阶段(200612月)

经商务部评审认定和上网公示,本市百货行业金鼎级、银鼎级、铜鼎级企业(或商店)参加商务部召开分等定级工作总结命名大会,由商务部颁发牌匾。

同时,根据商务部要求,年内推进其他有条件的零售业态进行达标、分等定级准备工作。

各区县经委要重视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配合市评定委员会和评委会办公室做好这项工作。各试点企业要把分等定级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在保证申报材料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市经委联系人:陈锡时马骏琴

联系电话:23119345   23119335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430日前报送上海百货商业行业协会,地址,西藏中路72541号三楼,邮编:200003  

百货商业行业协会联系人:王浏河   陈建平

联系电话:63183828   63596368

附件: 百货店分等定级申报表(表一、表二、表三)(略)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200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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