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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各地在沪企业有关人员子女在沪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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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1-09-26】

【归 类 号】QH1-02

【发文编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颁布日期】2010-10-15

关于2011年各地在沪企业有关人员子女

在沪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1年各地在沪企业有关人员子女在沪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有关工作,经与市教委有关部门研究,各区县政府合作交流办于2010年10月15日开始受理,至2010年11月22日结束。需办理有关资格审核手续的各地在沪企业及有关人员由企业统一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政府合作交流办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各区(县)政府合作交流办不受理学生和家长的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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