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要求,为努力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2009 年,上海市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贯彻<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上海在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包括:积极培育和扩大汽车消费、加快汽车报废更新和二手车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改造、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推进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大力支持汽车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汽车服务业。政策措施包括: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适当增加中心城区机动车牌照额度投放总量、扩大采购自主品牌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支持大型汽车企业做强做优、加大支持汽车产品出口、支持汽车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推进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中,将新能源汽车列为上海聚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之一。明确到2012 年,产业规模达到900 亿元。加快推进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客车产业化,提升驱动电机、动力电池及其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配套能力,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和产业化,提升汽车电子系统集成能力。2009 年第一批拟推进的自主品牌混合动力轿车、客车和动力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嘉定、金山等区域。同时,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 年)》,将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推进领域之一,该方案指出新能源汽车在整车和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发展重点和产业布局,并且通过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见表4-5)。2009 年,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首批启动的项目中,新能源汽车项目总投资175 亿元,占第一批全部项目投资总额的30.9%。
(三)营造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良好环境
1.加快制定并发布产业政策
2009 年12 月,上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该规定提出在技术支持、应用推广、产业基地建设、金融及人才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面的政策支持,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境内外上市,加大政府对新能源产品的采购力度,逐年提高采购比例。
2.推动公共平台建设
支持并推动国家机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获得了公告车辆检测资质,提升新能源汽车及“三电”检测能力,统筹相关高校、院所的工程中心、风洞中心、汽车电子实验室的资源。
3.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合力推进机制
通过加强领导保障,组建政府部门、大企业、区县/ 产业基地的关键零部件协调小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组建专家委员会和三电专家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