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第二章 装备制造业

三、推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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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1-06-13】

(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制定并发布了贯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09-2011 年,将全面聚焦国家战略,充分利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及调整振兴重点产业形成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提高整机和关键配套件水平,提高设备总成套、工程总承包、系统总集成能力,促进重大技术装备高端化、自主化、信息化发展。

(二)全力推进装备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化
    《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中,将先进重大装备列为上海聚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之一;同时,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上海推进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 年)》。实施意见提出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1200 亿元,重点聚焦核电、火电、特高压输变电、轨道交通装备、自动控制系统等,实现关键核岛主设备国产化配套,提升大型锻件产品的极端制造能力,发展60 万~120 万千瓦清洁高效火电设备系列,实现轨道交通车辆及自动控制系统国产化。2009 年第一批拟推进的百万千瓦等级核电关键设备及部件产业化、大容量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系列产业化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闵行、松江等区域。2009 年第一批启动项目17 个,总投资49.2 亿元。

(三)聚焦重点产业基地建设
    在工信部首批创建的62 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临港装备产业基地列入其中,是上海获得授牌的四大产业基地之一。对于入选的第一批示范基地,工信部明确将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承担重大科技、重大专项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同时,闵行装备产业基地继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和壮大超超临界火电、智能电网设备、轨道交通、大型铸锻件等先进重大装备水平;宝山、青浦、松江、奉贤等区县正在积极建设特色装备产业园区或配套基地。

(四)大力推进首台(套)突破
    积极组织推进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业绩突破工作,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上海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控制系统的研制或国产化等。2009 年形成1.65 万吨油压机、450 吨电渣重熔炉、超超临界汽轮机组转子锻件、250 吨超重型精密数控轧辊磨床、大型酸洗连轧自动控制系统、100 万千瓦超超临界抽气型汽轮机组、2MW 常温型风力发电机组、11.22 米泥水平衡盾构等一批有影响的首台业绩突破项目。积极鼓励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对上海市用户单位订购或使用经认定的企业研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适当的风险补贴。根据有关规定,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所购设备价格的10% 或保费额的50%,目前已支持了26 个首台(套)项目。

(五)有效落实国家振兴装备产业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仅2009 年下半年就争取到免税金额约4.3 亿元。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协助企业争取国家“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上海机床厂等5 个单位已争取到2009年度10 个项目,获国拨资金5 096 万元。其中,上海机床厂发挥磨床方面的技术优势,获得超重型数控轧辊磨床等5 个项目。

(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
    在积极申报国家技改项目并予以配套支持的同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通过贷款贴息或无偿资助支持),重点支持调整振兴产业的技术改造,并通过市区联手、区级配套,扩大政策等措施落实实施效果。在向国家争取和上海市推动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汽车、船舶、电子信息、民用航空等)中,装备制造业项目约占2/3,有力支持了装备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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