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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0 年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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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1-06-13】

(一)确保产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
    稳速度、求高度,扩总量、求质量,在稳定增长、能快则快的同时,更加注重产业内涵发展和高端发展;在扩大规模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水平。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
    完善“日监测、周监控、旬跟踪、月分析”的机制,分行业、市场、区域、阶段等进行趋势研究,加强对重点行业、原材料产品和上海市21 个重点监控产品、各区县和重点开发区的运行走势进行监测。关注利润、产销率、应收账款、库存等反映内涵发展的运行指标,引导企业注重产销衔接和风险控制,确保全市工业利润实现较快增长,应收账款和库存维持合理水平。关注要素产出效益、资本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关注重点集团市外发展情况;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等运行指标。
    2.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切实发挥“推进政策落实服务企业办公室”和产业运行安全应急协调机制的作用,继续联系年产值超过10 亿元的重点企业,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研究工作,推动共性问题解决和面上政策突破。健全区县服务企业月度例会和“企业呼声直通车”办理制度,形成督办机制,提高办理速度和质量。加大对在沪中央企业的服务力度,推动央企参与上海市工业发展。
    3.加强能源资源协调保障
    以确保世博能源资源供应为重点,建立能源监测、石油市场管理、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监测等系统和网络,加强对石油、电力、煤炭市场和港口库存等信息监控和动态监测。完善煤、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和日报制度,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能源供应和运输企业协调,确保应急供应渠道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成品油战略储备体系,完善煤炭储备应急机制。
    4.推动重点产业内涵发展
    继续推动支柱产业保持竞争优势。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落地,推进华虹909 升级改造工程,在集成电路、笔记本电脑等主要行业恢复性增长带动下加快发展。装备产业重点推进核电、先进重大装备等发展,发电设备、风电、轨道交通车辆、电梯、支线飞机等主要产品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石化产业重点推进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和基地建设,争取在新增产能释放等因素带动下保持较快增长。钢铁产业重点推进宝钢精品钢基地建设,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汽车产业重点发展自主品牌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汽车电子,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保持较快增长。

(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增强紧迫性、主动性,注重开放性、坚韧性和实效性,做好主动衔接服务国家战略、重点项目推进、政策分解落实、推动社会积极参与等工作,促进高端发展和产业集聚。
    1.跟踪推进重点项目
    聚焦一批有产业化潜力的重点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支持,推进大型客机总装基地、冥王星高效太阳能电池、12 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等一批项目启动实施;4.5代AM-OLED 中试线、钠硫电池项目中试、3.6MW 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等一批项目重点突破;荣威混合动力轿车、汽车用先进超高强钢产业化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落实一批重点配套项目,加大对一批中小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
    2.加强产业化基地建设
    对已认定的41 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明确产业化目标、建设任务、规模要求,建立考核机制;推动各基地形成产业化规划,制定符合各自产业化方向的差别化政策,改善招商引资环境。调动和发挥区县积极性,继续培育和扶持一批新的产业化基地。
    3.加强专业对接
    推进产业链对接,对新能源、先进重大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重点项目,继续开展专业配套对接。推进重点领域对接,发挥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对其他领域的基础和带动作用,深化领域之间的融合。
    4.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按照国家要求,抓紧规划布局。制定实施推进智能电网和物联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智能电网方面,推进新能源接入等电力电子、特(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智能用户端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相关产业。物联网方面,突破传感器、控制芯片、短距离无线通信等核心技术,开展示范应用工程,推动形成物联网应用市场和产业链,推进嘉定、浦东等物联网产业化基地建设。同时开展对节能环保材料、新医药等低碳绿色产业的跟踪研究。
    5.推动市场化运作
    配合有关部门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创投基金带动作用,推动风险投资与重点项目对接;推进重点项目主体单位投融资试点,探索担保、资本金注入等融资方式;鼓励银行、担保机构提供专项贷款授信额度、专项担保等服务;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渠道,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培育科技中介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加快转化。以上措施率先在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领域进行试点。
    6.完善产业化环境
    推动已发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专项政策、重点领域行动方案的深化实施,协同区县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细化落实政策;发布2010 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指南》。筹办高新技术产业化常年展。开展9 个重点领域人才需求调研,协同有关部门发布产业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大力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军人物,建立人才梯队;联合区县、集团企业及市级人才创业基地,做好人才引进和落地的服务配套工作。

(三)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围绕落实国家调整振兴重点产业、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等战略,不断提升产业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原始创新能力。
    1.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全面落实上海市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举措和进度要求,开展工作评估、总结推广;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推进情况和成效。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即将出台的“推进装备制造业做强做大行动纲要”,形成上海市落实方案,明确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为契机,以加强技术改造等为长期任务,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提升本土化和自主化的产业配套能力,推动上海市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
    2.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落地工作
    协调落实上海市已承担重大专项的地方配套资金,推动大型飞机、高档数控机床等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探索加强对项目申报、评审、执行等环节的管理。组织企业做好2010 年核高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等重大专项的申报工作。继续做好国家“高新工程”的保障工作。
    3.支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产学研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联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荐企业申报第十七批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遴选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区县建设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将企业技术中心向金融、证券、保险等领域扩展。加强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认定第五批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发布《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促进企业加快专利成果产业化。
    4.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落实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建设质量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开展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表彰、市长质量奖等评优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创新品种、提高效益、创建品牌和改善服务。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质量巡诊”活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5.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
    建立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双向转移和产业化的服务体系,拓展对接渠道,完善公共服务。在船舶、航空等行业先行先试,探索军民结合的市场化途径和运作方式。

(四)加强技术改造和基地园区建设,推进项目落地和产业投资
    以技术改造为抓手,依托基地园区,支持和引进低碳、绿色、引领作用大的项目,推动制造业内涵发展。
    1.加大产业投资力度
    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全年推进200 项,涉及投资500 亿元左右,实施产品升级换代、工艺流程再造、资源综合利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两化融合”等重点技改项目。加快一批引强选优项目建设,加强央企对接;推动一批新开工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推进一批绿色投资项目建设,提高绿色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
    2.加强投资项目管理
    发布上海市工业投资三年滚动计划,规范技改项目申报、评审、跟踪等流程,形成投资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与相关部门、各区县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碰到的问题。加强与央企、民企沟通,定期通报产业投资、项目推进等情况,加强项目储备。
    3.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制定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政策。推进企业向104 个产业区块集中集聚,发挥漕河泾、金桥等品牌开发区优势,采取区镇联动、区内联动、区区合作、品牌连锁等方式,开展10 家左右园区联动发展试点。推进城镇建设区内195 平方公里存量用地功能转型提升,实施一批“ 腾笼换鸟”项目,加快二次开发。推进城镇建设区外198平方公里存量土地复垦,加快调整淘汰劣势企业,争取成为全市功能转型、生态修复的重要区域。
    4.深入推进产业基地建设
    继续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加快建设临港装备、长兴造船、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以及微电子、上海国际汽车城、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精品钢材基地等产业基地。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载体,抓好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加强规划引导、项目准入管理和跟踪服务。依托区县重点推进紫竹、嘉定等市级工业区发展。
    5.加大招商引资和开放发展力度
    市区联手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工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对接,主要引进专业化、产业链和引领性等项目,吸引国内外优势企业、地区总部来沪发展。加大开放发展力度,按照国家推进部分行业兼并重组的部署,配合国资等部门,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形式,吸引跨国公司合资合作;支持兄弟省市龙头企业参与上海国企的开放性、市场化重组。

(五)坚持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抓好工业节能降耗减排
    坚持不懈推进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工业节能降耗减排等工作,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1.推进调整淘汰落后产能
    推动调整领域从“两高一低”转到“三高一低”,调整重点从一家一户企业转到对部分行业、落后工艺和重点区域的专项调整;考核方式从关注能耗降低转到综合考核节能、减排和城市安全。重点调整区域:主要是中心城区和近郊,推进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太湖流域环境治理区、杭州湾北岸线等区域,104 个产业区块以外产业区块的整体调整等;推进嘉定南翔、宝山大场、奉贤及金山的零星化工生产点等5-6 个调整专项。重点调整行业:水泥、零星化工、纺织印染、四大工艺(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和危险化学品。
    2.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减排
    创新管理机制,建成市能效监控平台,开展覆盖各区县、104 个产业区块、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效监测。开展重点用能行业产品对标活动,监察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整体提升能效,实施节能技改、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开展“千万节能灯进家庭”活动,推广高效空调等高效节能环保产品。促进产业发展,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培育一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节能审核机构,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企业强制能源审计,壮大节能服务业规模。

(六)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围绕“1010”工程,以重点项目、专项工程为抓手,从区域、行业、企业、产品等层面大力推进,完善配套环境。
    1.加快推进重点项目
    跟踪“两化融合”首批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大型客机全球协同研制、自主品牌汽车柔性制造、高炉智能专家系统等项目实现突破,形成典型应用案例;推进长兴岛数字造船基地、绿色化工及能耗监测模型、消费品客户资源管理等项目加快建设;形成一批项目储备库,建立“两化融合”项目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聚焦航空、装备、石化等产业,以企业为主体落实“两化融合”任务。
    2.加快实施专项工程
    示范园区引导工程,在临港产业园区推进“数字工厂”建设,编制数字化工业园区建设指南,形成园区信息化标准规范、公共平台、集成应用等示范案例。电子商务扶持引导工程,实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双推”对接试点工程,引导中小企业依托专业化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专业人才培训工程,分别开展面向政府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题培训。实施政府监管服务信息化、节能控制与综合利用等专项工程。
    3.加强基础配套工作
    发布“两化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关注智能电网中信息通信、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解决方案等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动电力与信息技术、标准、应用融合。加强“两化融合”宣传,开展相关研讨与合作交流。
    4.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加强产学研用联动,发挥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行业协会、企业等作用,发布“两化融合”年度报告。加强市区联动,启动区县“两化融合”试点,结合区县优势产业深化“两化融合”工作。与跨国公司、市外央企和其他试验区等开展多种形式互动。

(七)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谋划持续发展思路
    组织评估上海市工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坚持“开门办规划”,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有序推进“十二五”工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立足“调整、聚焦、转变、提升、创新”,关注“内涵、融合、持续发展”,组织编制工业总体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同步开展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两化融合”等一批专项规划编制。落实规划研究编制的节点、责任部门和保障机制。
    加强与各类规划相衔接。做好工业规划与国家、上海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争取将有关内容纳入国家相关规划,以及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区县、基地和园区开展本区域工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与全市工业规划编制工作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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