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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 《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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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5-08】

有关单位:

为促进创新产品的市场化、产业化,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推动研发活动产业化,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支撑上海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上海科创办关于印发〈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办法〉的通知》(沪经信规范〔2022〕1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二)产品由申请单位研制,符合国家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

(三)产品在三年内(2020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0日)取得发明专利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类产品、高端装备产品在五年内(2018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0日)取得发明专利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四)软件类产品应具有软件著作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五)产品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类产品的申请单位应具有该产品的药品注册证书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

(六)申请单位信用良好,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重点领域

(一)集成电路。重点为高端芯片,包括全系列处理器芯片、存储器芯片、通信芯片、模拟或数模混合芯片等;高端集成电路装备,包括光刻设备、刻蚀设备、薄膜设备、湿法设备、扩散设备、离子注入设备、抛光设备、检测量测设备等;高端集成电路材料,包括大硅片、光刻胶、掩膜版、抛光液、其他电子级高纯试剂、电子特气等;集成电路EDA工具,包括数字电路设计EDA工具、模拟及混合电路设计EDA工具、晶圆制造EDA工具、先进封装测试EDA工具等。

(二)生物医药。重点为药品,包括抗体药物、新型疫苗等高端生物制品、创新化学药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等;高端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生物医用材料、高端影像设备、高端植介入器械及耗材、手术治疗、生命支持设备、高端康复辅具、智慧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相关先进装备及原辅料,包括生命科学领域精密科研仪器、制药装备和高端原辅料等。

(三)人工智能。重点为智能终端,包括智能机器人、智能摄像头、智能音箱、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芯片,包括GPGPU、ASIC、FPGA等的高性能人工智能芯片、类脑芯片、存算一体芯片等;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包括小体积高功率执行器、柔性高响应力控关节、高精度环境感知模块等;关键软件,包括大规模预训练模型、面向自动化生成部署的低代码工具、高精时空位置信息分析平台等;智能应用产品,包括:智能交通、智能医疗、智能政务、智能金融等领域的软件等。

    (四)城市数字化转型。经济方面:重点在工业、商贸、金融、航运、农业等领域,支持数字技术、数据流通交易、可信数据空间等方面产品开发,支持建设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生活方面,重点围绕便捷就医、数字教育、出行即服务、数字家园、数字文旅、数字零售等,支持跨系统平台、数据融合的综合性应用;支持基于智能机器人等智能终端、软硬件一体化的解决方案。治理方面,重点为数字孪生自主技术攻关、数字城市底图建设工具、城市码技术、城市级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产品。

(五)绿色低碳。重点为新能源产品,包括新能源终端、智能电网、氢能制备及利用、高效光伏/光热技术等;工业节能产品,包括储能、中低品位余能利用、高效设备、高温超导等;通信业节能产品,包括数据中心液冷、新一代储能UPS等;环保产品,包括VOCs治理、臭氧治理、飞灰处置、绿色材料等;碳中和产品,包括低碳产品、二氧化碳捕集、二氧化碳转化、二氧化碳封存等。

(六)软件和信息服务。重点为元宇宙,包括三维图形图像引擎、数字孪生等元宇宙关键生产力工具,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信息建模BIM、VR\AR等虚拟现实技术;金融科技,包括大数据金融、金融风控等;区块链,包括分布式异构计算、隐私计算算法库和工具库等;工业软件,包括CAD、CAE研发设计类软件,DCS、SCADA和PLC等生产控制软件等;基础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工业互联网,包括标识解析系统、工业数据采集等;网络安全,包括车联网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等产品和解决方案,隐私计算、新一代数字身份认证等关键技术。

(七)高端装备。重点为船舶与海工装备,包括甲醇低中速发动机、大功率低中速LNG双燃料发动机、LNG船低温输送泵等;民用航天装备,包括商业卫星、空间动力装备及商业卫星关键配套设备、室内导航信息设施、卫星应用智能终端产品等;民用航空装备,包括辅助动力装置、大载重无人机、飞行模拟器、新能源航空动力系统、航电等关键机载系统;先进核能装备,包括大型先进压水堆、钍基熔盐堆、高温气冷堆、同位素研究生产堆、高温超导托卡马克等;智能制造装备,包括智能检测仪器仪表、高端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四大工艺装备;其他高端装备,包括轨道交通装备、应急救援装备、农业机械装备等。

(八)先进材料。重点为先进基础材料、前沿新材料和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用、航空航天、新能源、高端装备等应用领域的关键战略材料产品,包括先进化工材料:特种功能化学品、高端工程塑料、有机膜材料及原料、合成生物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特种合金、高端稀土功能材料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先进无机材料:先进陶瓷、人工晶体、特种玻璃、无机膜材料;前沿新材料:高温超导带材、石墨烯材料产品、新型催化剂、增材制造材料、气凝胶等。

(九)除上述重点领域外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品。

三、申报材料

(一)在线填写《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含专利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关性说明;

(四)国家及本市对该类产品有生产、销售相关规定及特定要求的,应当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

(五)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应提供产品首次实现销售的销售合同;未实现销售的,应提供用户使用(试用)报告;

(六)具有完整产品标识信息的外观图片;

(七)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创新性查询报告(申请年度)和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上一年度);

(八)三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三年)获批的,符合基本条件(除发明专利授予时间要求外)的1类创新药以及经国家和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批的创新医疗器械,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其他有关材料,包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相关证书等、行业协会或者行业专家推荐意见、区级相关部门的推荐意见等;

(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访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https://www.sheitc.sh.gov.cn/)后,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点击“办事大厅-专项资金”进行在线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签章。(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2)

    (二)网上申报时间5月10日10:00- 6月10日24:0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三)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五、联系方式

    材料申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张治平18121388283      张智15136068035   

网上填报技术支持:60801111-2-2

政策咨询:

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张又佳23119432(综合)、周乃文23117651(集成电路)、俞晨昊23112782(人工智能)、侯剑锋23112769(生物医药)、闫玮凯23119398(城市数字化转型)、何哲楠60805834(绿色低碳)、夏益飞23119348(软件和信息服务)、杨勇23119415、 张世亨60801323(高端装备)、马璐瑶23112792(先进材料)。

 

附件:1.市经济信息化委“一网通办”专项资金企业用户服

务操作说明

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说明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附件1

市经济信息化委“一网通办”专项资金

企业用户服务操作说明

 

1、访问http://www.sheitc.sh.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专项资金”,如下图所示。

 

2、点击“企业用户”或“用户登录”,如下图所示。

3、选择“法人用户登录”页签,点击“登录”,如下图所示。

 

注:请确认“法人一证通”数学证书已连接电脑且运行正常。如遇问题请咨询“法人一证通”客服电话:021-962600。

4、输入“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密码,完成登录,点击“企业用户”,如下图所示。

 

5、企业进入专项资金平台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如下图所示。

 

6、企业“单位名称”变更

如企业“单位名称”发生变更,请及时更新“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中的信息,专项资金平台系统会在每次企业登录时同步更新。请务必确保在项目填写编辑时,“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中的单位基本信息正确,项目上报成功后,单位名称将无法修改。

7、企业“忘记用户名和密码”

企业用户服务接入委“一网通办”后,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数学证书忘记密码请联系“法人一证通”客户服务(021-962600)咨询解决。

 

 

 

 

 

附件2

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说明

 

1、企业在项目申报时,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均需加盖“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加盖完成后项目申报成功,未加盖的项目视为申报不成功。(每一个上传的附件均需加盖“法人一证通”中的电子印章,一个电子文件只需加盖一个电子印章)

2、如企业无“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或“法人一证通”数学证书内无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法人一证通服务网点办理。“法人一证通”客服热线:021-962600,网址:https://www.962600.com

去往网点办理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表(https://www.962600.com下载)

(4)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提交的材料都需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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