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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工业通信业碳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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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25】

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推进本市工业通信业领域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转变,锻造产业发展新优势,现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工业通信业碳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碳管理工作体系,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供应链碳管理,建立工业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推动建立碳标签制度,建设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实现碳足迹标识国际国内互认。

二、试点要求

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健全的工业和通信业企业、园区运营机构(含运营企业和政府部门或派出机构(管委会))及其他机构,已规范运营一年以上。

三、试点内容

1.产品碳足迹评价与碳标签试点。鼓励钢铁、石化化工、汽车、纺织、动力电池、光伏、食品饮料、电子消费品等行业生产制造企业,科学运用全生命周期方法论,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及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碳标签标识和环境产品声明。

2.数字化碳管理平台试点。鼓励企业(园区)及第三方机构开展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建设。通过搭建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实现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评价及披露、碳金融、碳效评价等功能,推动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水平,实现数字化碳管理,强化基础服务保障。适时接入上海市工业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

3.碳管理体系试点。鼓励企业(园区)开展碳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相关标准(《碳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T/CIECCPA 002-2021)等)的要求,建立碳管理体系。

4.供应链碳管理试点。鼓励行业影响大、产业链完整、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对上下游企业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低碳生产和管理,使供应链运作达到绿色化低碳化。

5.碳标准建设及应用试点。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牵头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碳效标准、产品分类规则(PCR)、碳捕集及利用、低碳评价与管理等标准。

6.碳金融产品创新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活跃碳金融市场,重点发展碳市场融资及支持工具,包括碳排放权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碳信托、碳保险等碳金融产品。同时促进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各类场外和场内衍生产品创新,支持相关机构提前谋划碳远期、碳期权、碳交割、碳掉期等碳市场交易工具。

四、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申报主体于5月20日和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 报送至上海市能效中心(地址:中山北一路121号Al楼7楼)

2.评审遴选。市经信委将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对通过评审的名单进行发布,并进行宣传。

3.评价跟踪。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对企业开展碳管理工作进行过程跟踪,确保碳管理工作的落地并发挥实效。

 

附件:上海市2023年工业通信业碳管理试点单位申报材料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王茜茜23112730;宋丹丹60805059,1891888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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