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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二)拟订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产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引导推动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三)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产城融合。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发展空间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业用地标准,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合理调整布局。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推进创意与设计、时尚、美丽健康等产业发展。
            (四)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社会煤炭、电力、石油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发电、供电、用电运行安全。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盐业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研究提出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按照市政府批准权限,组织规划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负责市本级部门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和专业评审,提出信息化专业领域年度预算项目安排计划。对市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六)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按照规定做好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和产业重大专项的实施工作。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品牌建设工作,按照分工管理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配合开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融深度融合。
            (七)推进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综合协调产业园区节能减排和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八)统筹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服务各类所有制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央在沪企业的服务工作。
            (九)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创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产业电商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能级和竞争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发展。
            (十)统筹推进信息化以及相关产业工作,参与协调解决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和重要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指导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促进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融合。
            (十一)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工作。
            (十二)推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和网络安全产业重点项目,推动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组织协调工业控制领域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指导协调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开放、社会经济各领域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体对开放数据的创新应用和价值挖掘。组织协调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规范标准。
            (十四)协调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工作。组织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和应用推广,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十五)推进民用航空航天、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民用空间信息、核电等产业发展,负责相关行业管理和应用推广,推动国家和全市有关专项、重大项目和重点平台建设。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推进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技术攻关、平台建设和集成应用,培育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产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十八)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九)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贯彻落实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促进传统制造业和重点优势产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强大数据产业主体培育,促进行业大数据应用发展,完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统筹布局创新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在相关重点领域统筹、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形成增长新动能。

     

      2020-07-17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信息、督查、保密、信访、安全、党史研究等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室电话:021-23111111转传真:

      2020-07-17

      (二)干部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干部培养、选拔、任免、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室电话:021-23111111转传真:

      2020-07-17

      (三)组织处(统战处)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归口部门和单位统战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室电话:021-23111111转传真:

      2020-07-17

      (四)宣传处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宣传报道等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室电话:021-23111111转传真:

      2020-07-17

      (五)老干部处

      承担归口部门和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教育、管理等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室电话:021-23111111转传真:

      2020-07-17

      (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贯穿其中。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及工青妇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室电话:021-23111111转传真:

      2020-07-17

      (七)系统工会

      组织、指导归口部门和单位各级工会认真履职,推进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任务和决议的贯彻落实。机构名称:办公室电话:021-23111111转传真:

      2020-07-17

      (八)系统团工委

      负责领导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保持和增强系统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机构名称:办公室电话:021-23111111转传真:

      2019-11-18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信息、机要、保密、督查、后勤保障和安全等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机关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 机构名称: 办公室 电话: 021-23111111转 传真: 021-63584550

      2019-11-18

      (二)政策研究和法规处

      承担重大问题政策研究、专项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和实施评估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机构名称: 政策研究和法规处 电话: 021-23111111转 传真: 021-6358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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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编制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88名。

      2023-09-11

      2023年8月

      免去陈明娟同志的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副校长职务

      2023-09-11

      2023年7月

      徐明同志任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电力处)处长;免去其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投资处处长职务。 免去葛东波同志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电力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徐婷同志任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副校长,免去其中共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徐明君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上海市商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2023-09-11

      2023年6月

      杨沛江同志任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台站管理处处长;免去其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正处长级)职务。 免去施汉忠同志的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季玉强同志的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干部处处长职务。

      2023-09-11

      2023年5月

      吴栋林同志任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免去吴栋林同志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装备产业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李旭晨同志的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陆森同志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大数据发展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戴维同志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台站管. . .

      2023-09-11

      2023年3月

      杨旭涛同志任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副处长。

      2023-09-11

      2023年1月

      吕芳同志任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性服务业处处长。 免去刘新宇同志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性服务业处处长职务。 免去吴畅同志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电力处)副处长职务。 傅震宇同志任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研究和法规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2023-09-11

      2022年10月

      免去高成方同志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副处长职务。 钱宇波同志任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六级管理岗位)。 王晋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委员会书记(五级管理岗位);免去其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产业绿色发展促进中心)主任(五级管理岗位)职务。

      2023-09-11

      2022年8月

      熊世伟同志任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规划处处长。

      2023-09-11

      2022年6月

      免去王洁同志的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副校长职务。

      2023-09-11

      2022年1月

      免去刘卫星同志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副处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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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办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邮编:200125 电话: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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