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 典型应用场景与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有关单位:
工业绿色微电网是提高能效、保障工业稳增长合理用能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锻造产业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方向,是促进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典型应用场景与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24号)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典型应用场景与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以及数据中心、5G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征集一批集成应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的工业绿色微电网。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主体。建有独立完整并稳定运营工业绿色微电网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或相应工业绿色微电网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其中,工业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应在本市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业园区应为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二)具体要求。申报的工业绿色微电网应实现稳定运行、具有显著节能降碳效果,并至少满足下列指标中的三项要求:
1.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本企业、园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含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能源等)等合计占本企业、园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工业企业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MW以上,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0MW以上;
3.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
4.电力负荷调节能力(可根据电力系统需要变动其输出功率的负荷占电力最大负荷的比例)达到5%以上;
5.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包括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氨)储能等)达到1MW以上;
6.可再生能源制氢或工业副产氢年生产规模达到5000吨以上,并实现就近利用;
7.工业余能利用率(实现回收利用的工业余热、余压、化学余能、余冷及其他余能占理论可利用余能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征集程序
请各区组织本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工业绿色微电网典型应用场景与案例申报书》(附件1)和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朱 海,021-23112700,18918883510;
侯震寰,021-60805036,18918883620。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