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委(科经委)、经委(商务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有关促进优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的推广应用,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为及时了解社会需求、动态更新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将在往年智慧健康养老社会调查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工作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以“智能物联-智慧健康养老”为主题的社会调查和启动《上海市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3年版)》申报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便于市民参与问卷调查,“智能物联-智慧健康养老”需求社会调查问卷将在“随申办”、“社区云”、“健康云”等为老服务平台同步投放,鼓励各区、街镇和相关为老服务机构组织现场问卷调查,本市电信、移动、联通、东方有线和相关厂商将继续提供相关优惠或赠送。
二、《上海市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3年版)》将在企业自主申报、用户推荐基础上,增加专业机构的产品测试、服务能力评估要求。
三、“智能物联-智慧健康养老”需求社会调查和《上海市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3年版)》的申报受理、遴选组织工作由上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会同上海市养老行业协会等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办理。
四、列入《上海市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3年版)》的产品及服务,在相关项目中予以推荐和优先采购、产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并在相关展览活动中享受优先推广优惠。
五、智慧健康养老需求社会调查报告和《上海市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3年版)》将在相关官方网站及媒体上对社会公开推广,并支持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据此编撰《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蓝皮书予以市场推荐。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