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目录
1、支持本市服务业自主品牌建设。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创意和时尚产业、信用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壮大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商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与环保服务、专业维修服务、非银行金融服务、专业中介服务、职业教育等生产性服务业十大重点领域品牌,推动建立服务业品牌标准体系,提升本市服务业自主品牌的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2、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品牌建设。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化品牌培育和推广,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的代表性品牌。
3、支持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质量提升和商标注册、品牌塑造,加大中小企业品牌的培育和储备,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品牌的建立、宣传和推广。
4、支持品牌建设的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品牌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加快建立科学、公正的品牌监测、市场评价和价值评估体系,重点支持开展服务业品牌、电子商务品牌、区域品牌、园区品牌等新型品牌的研究。支持开展品牌人才队伍建设和品牌专业知识培训工作。
5、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品牌运作。积极支持第三方品牌运作机构发展,推动企业通过外包形式由第三方品牌运作机构对品牌进行统一打造、营销运作,提升自主品牌整体实力。鼓励充分挖掘传统经典品牌的文化内涵和市场潜力,结合新一轮招商引资对传统经典品牌进行开放性市场重组。
6、支持园区和区域品牌建设。推动品牌工作较为成熟的工业区、开发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创意产业集聚区等开展相关的区域品牌标准研究,建立规范的区域品牌标准体系。支持示范创意产业集聚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输出园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