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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最近我想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是不了解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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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日期:2015-10-14】

  最近我想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是不了解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的申请流程?
答:感谢你对我委政务微信微博的关注!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新能源汽车销售已经达到20901辆,有关充电设施的申请等也越来越引起市民的关注。由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八个委办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交科〔2015〕553号)的附件1和附件4对此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你可以按照文件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附件1:住宅小区私人用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流程

  住宅小区私人用户申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流程应包括达成购车意向、用电申请、建设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等五个阶段。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应主动帮助用户在住宅小区安装一台自用充电设施,并负责后期维护、管理等一系列服务。

  一、达成购车意向
  (一)由业主与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达成初步购车意向。
(二)业主在住宅小区有自有产权车位或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依用户申请为用户登记充电桩安装事项,并在登记证明(见附件4)上盖章;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在登记证明上盖章。

  二、用电申请
  (一)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持购车意向协议、申请人身份证明、停车位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小区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长期使用权证明、充电桩安装登记证明文件向所在区(县)电力企业提出用电申请。
(二)电力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可行性勘察。对于符合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电力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用户应在有效期内办理确认手续。

  三、建设施工
  对于具有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为用户制定充电设施建设方案,并安排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充电设施工程建设,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造成损坏的,应负责相关设施的修复,不含土建工程的施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为施工提供便利。

  四、设备安装与验收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完成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会同电力企业帮助用户完成试充电确认。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完成登记证明(附件4)确认和相关程序后,向用户交付电动车辆。

  五、运营维护
  充电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承担充电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充电设施维护保养,也可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建设、管理、维护充电设施,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附件2: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登记证明
 
申请人:
申请人性质: □私人   □单位
申请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申请人电话:
购买车型:
充电设备类型:    □220V交流    □380V直流
充电设备安装地址:
车位号:
车位性质:□产权  □长期固定
承诺:以上资料完全属实,并同意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个人或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            
□物业        □单位        □业委会/居委会
□其他
名称(盖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该申请人已完成充电设施的安装。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盖章):   汽车销售商(盖章):
日期:                      日期:           
承诺:以上资料完全属实,并同意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个人或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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