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新宇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委政策研究和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甲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委生物医药产业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郎晔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委执法稽查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干部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解文婧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璐璐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宣传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郁世怡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委财务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畅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处(电力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万劼敏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委对外经济发展协调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建林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委都市产业处(创意和设计产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镕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委生物医药产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2、冯梅同志任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党委委员、校长(五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商业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3、段文锋同志任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位),免去其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五级管理岗位,试用期)职务。
4、葛东波同志任市经济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处(电力处)处长,免去其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志琦同志任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市经济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处(电力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5、金南辉同志任上海市商业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免去其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